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1-20 21:24:00的发言: 价值具有两个基本属性:效用与费用,后者不过是获得效用所必须支付的费用。“生产劳动”大多从“费用”的角度理解价值,但在此同时它又往往忽视了价值的另外一个属性:效用。
从唯物史观看,也不能得出排斥效用的性质,因为人的物质生活需要物质效用的维持,这是前提。而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则是指人的物质生活是基础。
实际上马克思还是对效用有所论述的吧,不就是所谓的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和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吗?所谓的按比例规律,不就是要考虑社会需要嘛。但是考虑到此就打住了,因为后者是主观领域的事情,不符合唯物主义罢了。
我觉得劳动价值论讲不清楚的东西就是劳动是什么,没有一种可操作的定义。从广阔的历史空间来说,人类的历史由劳动创造,财富通过劳动变为我们的支配物,这是正确的。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劳动和历史空间中的劳动并不是一样的意义,为了把广阔历史空间中的劳动的含义展开来,马克思把资本折算为劳动,又创造一个复杂劳动来折算成劳动,劳动的含义就这样一层一层地变成资本主义地雇佣劳动。但是这个抽象的过程如果要变成可操作的,要变成可由社会管制的,就必然丢掉了及其宝贵地东西——个体的价值。高斯天生就是天才,他的劳动比得上成千上万的数学家,不是什么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所能够概括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的社会试图用劳动时间来约束高斯的价值,高斯最终就会变成庸才。如果社会管制是事前的,那么它和个体价值就必然对立。我们必须在两个之中选择一个,这非常类似物理学基本原理的选择,我选择后者。不幸的是社会主义选择了前者,资本主义反而给后者开了一条路。
创造性劳动怎么评价,怎么还原为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存在很大疑问。创造性劳动是劳动者个人内心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具有某种超凡的能力。劳动价值论是社会评价的价值,如果用劳动价值论来评价创造性劳动的话,它只能是一种事后的评价,事后的价值。而个体的价值在他信念生成的时刻就已经在发展了。
你知道我们的社会为什么这么平庸么?因为劳动价值论和个人价值格格不入,它对个人的压抑是显而易见的。中国社会到处没有创新、集体平庸,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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