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oxia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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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8-8-30 09:21:52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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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周易》中的六爻画卦,一种是按从上到下顺序进行,其上、下卦组合顺序为先上后下;另一种是按从下到上的顺序进行,其上、下卦组合顺序为先下后上。将二种记画卦方式组合在一起,就会发现64卦可变成36种卦象。36种卦象按照非覆(包括28种卦象)即变(包括8种卦象,可两两组合为4个卦象组)的原则又可变成32个卦象组。见下图:


2、将36种卦象一分为二,按照从下到上的顺序组合卦象,则有:第一节首卦象组为乾坤,代表天地定位;第二节首卦象为咸(恒),是山泽(雷风)相重的卦象,其中咸代表山泽通气,恒代表风雷相薄;第一节尾卦象组为坎离,代表水火不相射;第二节尾卦象为既济(未济),是水火相重的卦象,其中未济代表水火不相射;颐与中孚类离、大过与小过类坎,故紧邻坎离、既济(未济)。

3、将36种卦象一分为三,第一节首卦象组为乾坤,代表天地定位;第二节首卦象为剥(复),五阴而类地;第三节首卦象为夬(逅),五阳而类天。第二节尾卦象为损(益),其中损代表山泽通气,益代表风雷相薄;第三节尾卦象为既济(未济),其中未济代表火水不相射。

如将36种卦象一分为六,则第一节首卦象组为乾坤,代表天地定位;第二节首卦象为泰(否),为天地相重的卦象;第三节首卦象为剥(复),五阴而类地;第四节首卦象为咸(恒),为泽山(雷风)相重的卦象;第五节首卦象为夬(逅),五阳而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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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节(指第一节,下同)首卦象组为六阳六阴的乾坤、中节(指第二节,下同)首卦象为一阳五阴的剥(复)、下节(指第三节,下同)首卦象为五阳一阴的夬(逅)且中节和下节首卦象之前的卦象(即上节和中节的尾卦象)均为三阳三阴卦象,由于“前后相连的卦象的阴阳爻数一般是互不相同的”,故各节首卦象(组)之后的卦象只能为二阳四阴或四阳二阴卦象了。

首节第一、二卦象为六阳卦象乾、六阴卦象坤,第三、四卦象为二阳四阴与四阳二阴组合的卦象对,故第五、六卦象只能为一阳五阴与五阳一阴组合的卦象对,其后的第七卦象为三阳三阴的泰(否)。

如不考虑三阳三阴组合的卦象对,则第一个“前后节卦象(竖排)阴阳爻数互补的卦象对”是第二、三节的首卦象组成的卦象对,其后则是第二、三节第二卦象组成的卦象对,据前所述,是二阳四阴与四阳二阴组成的卦象对。由于第二节第三卦象颐为二阳四阴的卦象,故第二节第二卦象就只能是四阳二阴的卦象,而第三节第二卦象就只能是二阳四阴的卦象。

第一节的第一、二卦象和第二节第一、二卦象在阴阳爻数上是不同的,为了展现“前后节卦象(竖排)阴阳爻数相同的卦象组合”这一理念,第一、二节的第三、四卦象在阴阳爻数就必须分别相同了。鉴于第二节第三卦象颐为二阳四阴的卦象,故第一节第三卦象也为二阳四阴的卦象;同理,第二节第四卦象大过为四阳二阴的卦象,故第一节第四卦象也为四阳二阴卦象。

鉴于第三节第二卦象为二阳四阴的卦象,第三卦象就不能也是二阳四阴的卦象。也就是说,各节的第三卦象在阴阳爻数上是不可能全同的。为了展现“贯通三节卦象(竖排)阴阳爻数相同的卦象组合”的理念,第三节第四卦象的阴阳爻数就只能和第一、二节的第四卦象的阴阳爻数一样为四阳二阴了。这样以来,第三节第三卦象就也不能是四阳二阴的卦象了(前已说明不能为二阳四阴的卦象);由于不能将一阳五阴与一阴五阳卦象对进行拆分,故第三节的第三卦象只能为三阳三阴的卦象。

为了展现“前后节卦象(竖排)阴阳爻数相同的卦象组合”这一理念,第二、三节第五卦象在阴阳爻数上也应是相同的。鉴于第二节第五卦象坎为二阳四阴卦象,故第三节第五卦象只能为二阳四阴卦象,并因此使其在阴阳爻数上与第三节第四卦象互补。

第二、三节第四、五卦象在阴阳爻数上分别相同,且第七卦象也是相同的,故第六卦象就无需相同了。鉴于第二节的第六卦象离为四阳二阴的卦象,故第三节第六卦象不能是四阳二阴的卦象;由于第三节第五卦象为二阳四阴的卦象,故第六卦象也不能是二阳四阴的卦象,且也不能拆分一阳五阴与一阴五阳卦象对,因此,第三节第六卦象只能是三阳三阴卦象,并因此使其在阴阳爻数上与第三节第七卦象互补(为展现“贯通三节(竖排)的阴阳爻数相同且互补的卦象组合”理念,各节第七卦象、第十二卦象均为三阳三阴卦象)。

5、第一节第三卦象与第十一卦象在阴阳爻数方面关于该节第七卦象对称,第五、六卦象与第九、八卦象亦然;第二节第三至六卦象与第十一至八卦象在阴阳爻数方面也关于该节第七卦象对称;第三节第四卦象与第十卦象在阴阳爻数方面也关于该节第七卦象对称

那么,为什么第一节的四卦象与第十卦象以及第三节的第五卦象与第九卦象、第六卦象与第八卦象,不符合上述的对称理念呢?(由前述可知,第三节的第十一卦象与该节的第三卦象,是不可能对称的。)

首先,第三节的第十卦象中孚为四阳二阴卦象,鉴于第二节第十卦象因与该节第四卦象对称而为四阳二阴的卦象,故第二、三节的第十卦象符合“前后节卦象(竖排)阴阳爻数相同的卦象组合”的理念;同理第二、三节的第十一卦象也符合上述理念。另外,由于第一节第十一卦象与该节第三卦象对称而为二阳四阴卦象,故各节第十一卦象符合“贯通三节卦象(竖排)阴阳爻数相同的卦象组合”的理念。各节的第七、十二卦象均为三阳三阴的卦象,符合“贯通三节卦象(竖排)阴阳爻数相同且互补的卦象组合”理念。

第二、三节的第八卦需展现“前后节卦象(竖排)阴阳爻数相同的卦象组合”的理念。鉴于第二节第八卦象因在阴阳爻数上与该节第六卦象对称而为四阳二阴卦象,故第三节第八卦象也为四阳二阴卦象。

由于第二、三节的第七、八、十、十一、十二卦象均符合“前后节卦象(竖排)阴阳爻数相同的卦象组合”的理念,故第二、三节的第九卦象就不能也符合这一理念了。也就是说,第三节第九卦象不能是二阳四阴卦象(以异于第九卦象),也不能是四阳二阴卦象(以异于第八、十卦象),而只能是三阳三阴卦象。

至此暂未确定位置的就只有一个三阳三阴卦象了,于是将其安排在了第一节的第十卦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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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浪 发表于 2018-9-1 18: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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