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借壳上市_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转自:并购重组研究院)
上海闸北区国资委下属城投企业借壳跑到西藏去了,不能不说新鲜,同时整个洗壳过程也很有意思。
(一)交易结构
1、重大资产出售
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除已用于担保的资产外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净资产评估值为负数)以1元价格转让给洗壳的投资公司。人员资产负债均由洗壳者承担。
2、三项担保事项的处置
(1)西藏雅砻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借款的连带担保-股东代付
(2)西藏雅砻对金珠集团的贷款提供的连带担保-债权人豁免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已出具书面文件豁免西藏雅砻上述担保责任
(3)西藏雅砻对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的连带保证-股东代替担保同时约定借壳方以股份代偿解除担保责任
西藏雅砻对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对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止2009年1月31日担保的借款本金折合为人民币519,480,610.98元。西藏雅砻、全体债权人以及金珠南方、闸北区国资委以及新联金达签署了《保证担保责任解除及债务偿还协议书》,约定《保证担保责任解除及债务偿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西藏雅砻第一大股东新联金达将其持有的西藏雅砻的2,9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全体债权人,上述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西藏雅砻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闸北区国资委同意在获得西藏雅砻股份之日起36个月后的90日内,将其中的3,000万股依法支付给全体债权人作为其解除西藏雅砻担保责任的对价,且在本次重组完成,闸北区国资委成为西藏雅砻控股股东的第三年(重组完成当年为第一年),如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确认的西藏雅砻的每股税后利润低于0.5元,则闸北区国资委将依法再支付1,000万股西藏雅砻股份给全体债权人。同时,闸北区国资委同意在获得雅砻藏药股份之日起60日内,将获得的西藏雅砻股份中的3,000万股质押给全体债权人,作为其履行该协议约定的依法支付股份义务的担保。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有的这些协议均约定借壳成功为协议生效要件,因此相比较重整计划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无法做到与借壳成功互为条件。
(二)本次借壳上市的会计处理
1、由于上市公司控股合并北方城投而闸北区国资委却在本次合并后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属于反向购买。依据财政部60号文的规定,合并时上市公司不持有业务,属于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并按此进行会计处理。
2、在该等资产入账时需按照公允价值入账,但既没有采用重组时的估值,也没有采用重组上市时的市场估值,而是另行确定了一个价格。


雷达卡





有收获就好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