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劳动所有制”企业…和“劳动者所有制”企业,也就是你所说的“新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
由于分配不同因而我将之分类为“劳动所有制”企业和“劳动者所有制”企业,后者在我看来实质上也是“资本所有制”企业,依然存在资本利润分配,所只是企业资产为企业职工…人均一股罢了。
你所言“ 打破思维定势 重新诠释生产资料公有制”。
在我看来,你并没有打破“公有制”的思维定势,依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思维定势。
我主张…打破“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思维定势…开启“消除非劳动收入”这一新思路。
严格上讲,不是我“创造了一些新词”,而是与当代西方文化经济学语言体系完全不同…属于中华文化经济学…语言体系。可能是你已习惯了当代西方文化经济学语言体系,所以觉得“有点艰涩难懂”。
也许以后多交流也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