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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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劳动在干死劳动的活还有何资格言创造?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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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DWII 发表于 2018-9-15 14:09: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9-15 13:39
在这里(我们始终假定产品的价格=它的价值),剩余价值是分为利润、利息、什一税等等不同项目的。这些项目与 ...
我并没说价格等于价值,只是说价格变了,价值也变了。价值变化是价格变化导致的。he_zr说价值是不变的,以此来回应我的“如果房子的价值增加了,那么是谁创造的”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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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8-9-15 16:29: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9-15 12:20
在工人方面,活劳动指工人的劳动或劳动力支出释放耗费,死劳动指生产工具本身,还包含生产工具的作用。
...
1,所谓“都是”,那是马氏的意思,也正是本人要批驳的东西。活劳动还包含资本家的劳动,而不是专指工人的劳动。此外,本文又不是在定义死劳动,不包含生产工具作用的死劳动与本文有何关系?

2,生产资料包不包含生产工具?包含了,你“不是指生产工具”从何谈起?如同你爹有两个儿子,你爹的儿子也不是指你,是这个意思吗?

3,参上述1,范围大小与本文有毛关系?

4,死劳动限于生产工具的内容,死劳动就是机器。机器的活你没见过?那么记得你还专门发文扯什么“机器是干活,不是劳动”干嘛?怎么你一转身就对自己的东西翻脸不认,且将之打成屁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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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8-9-15 16:33:2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YJDWII 发表于 2018-9-15 13:03
第七章剩余价值率
在这里(我们始终假定产品的价格=它的价值),剩余价值是分为利润、利息、什一税等等不同 ...
了解了马氏价格等于价值的假定,总价值等于总价格也就没什么稀奇了。

活劳动是物质运动,何以成为“幽灵”?与上帝创造差别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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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8-9-15 23:34: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9-15 16:39
所谓“都是”,那是马氏的意思,也正是本人要批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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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句就够了,足以证明你在胡勒。 ...
你狗屁不通,是不是马氏给出的概念是一回事,马氏给出的概念对不对则是另回事。难道马氏的东西就代表真理,碰不得啊?

什么叫“承认局限”,马氏还称“当资本家把货币变成商品,使商品充当新产品的物质形成要素或劳动过程的因素时,当他把活的劳动力同这些商品的死的物质合并在一起时,他就把价值,把过去的、物化的、死的劳动变为资本,变为自行增殖的价值,变为一个有灵性的怪物,它用“好象害了相思病”的劲头开始去“劳动”。”(《资本论》 第五章)

从上可以看到,马氏从来没有把死劳动仅仅看成是单纯的活劳动的凝结物,而是活劳动和死劳动的合并物,即资本。换句话说,死劳动不仅是活劳动的凝结,而且还往往以生产资料物的形式来表现。你理解了马氏的什么东西?你除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还能是什么?

既然死劳动往往以物的形式表现,什么物,不是机器代表的生产工具是什么?你一边口称机器可以干活,一边又在质问这是什么屁话?你到底是在说话,还是在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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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8-9-16 10:29: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9-16 09:47
1、概念就没有对不对的事儿,就是给一类事物起个名字而已,你去批驳别人的概念,才是狗屁不通。

2、死 ...
好哇,那你就叫巴儿狗吧,仅仅给你“起个名字而已”,你也别对别人有意见,反驳人家。你这个火星人的脑袋跟地球人就不在一个档上。

既然资本这个物的形式可以代表死劳动,资本物又是机器代表的生产工具这个内容,那么机器就代表着死劳动又有何不可?

什么叫“随意”?以你的嘴巴为准?当价值以使用价值来表现,以物的形式表示时,这时的使用价值干的活不就代表价值干的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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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8-9-16 11:24:4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9-16 10:39
1、马克思理论中的概念,名字由马克思来起,轮不到你批驳,更轮不到你改名。
我的名字,只有你太爷爷有资 ...
本文只针对概念对不对进行批判,这跟谁给谁起名,谁跟谁有没有资格起名,有毛关系?你这不是在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是什么?

同不同是一回事,可不可以代表则是另回事。如同你被人起诉,你请律师出庭就代表了你出庭,而你去扯你是不是律师的问题是不是在胡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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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8-9-16 12:03: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9-16 11:43
本文只针对概念对不对进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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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没有对不对的问题,马克思在自己的理论里,用死劳动 ...
又在狗屁不通,你搞清楚本文在批判什么再发言。本文从不涉及马氏使用什么概念的权利,而是批判他这个概念所具有的内涵。你现在是形式和内容不分,在张冠李戴,干着偷梁换柱的勾当。

资本在什么方面可不可以代表什么,又不是以你的嘴巴为准,用不着你在这里咸吃萝卜瞎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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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8-9-16 12:27: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9-16 12:13
本文从不涉及马氏使用什么概念的权利,而是批判他这个概念所具有的内涵。你现在是形式和内容不分,在张冠 ...
按你的说辞,马氏爱打屁就打屁,与别人无关,那么你还来这里凑热闹干啥?你跟你爹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你是不是也时常对你爹说,你爱打屁就打屁,关你爹屁事?

其次,先不论本文是不是也在使用马氏的方法,我将资本在什么方面代表什么,又关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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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8-9-16 17:29: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9-16 15:20
按你的说辞,马氏爱打屁就打屁,与别人无关,那么你还来这里凑热闹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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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自己理 ...
狗屁不通,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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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8-9-16 23:29:4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18-9-15 09:11
“为此,是不是劳动行为的主体,不是看劳动力是不是人”从你这句话可以看出你没有理解劳动力的概念, ...
“不是看劳动力是不是人”,这句话显然不是从字面去理解,而是要根据上下文来确定,是否做了承前省略,这句话完整的意思是“不是看劳动力支出释放的主体是不是人”。如果你要判断本人是不是理解了劳动力和劳动者的区别,你只要看本人是否在使用劳动力出售的概念即可。既然本人无不在强调劳动力的出售和劳动力的使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时空和事实过程,你何以断言本人“没有理解劳动力的概念”?再者,劳资之间同为主人,主人之间存在谁卖谁,谁买谁的主人买卖吗?你所谓的“混乱”从何谈起?

其次,劳动力支出的主体是人,也未必等于是他在使用劳动力,正如自来水厂提供水,发电厂提供电一样,水电的使用者不是水电企业,而是其用户。同理,工人是劳动力支出的主体,但其担当的职能却是负责提供,不负责使用,使用者是资本家。除非,工人既在支出劳动力,又在主导生产,那么这时的劳动力使用者才是工人。一句话,劳动力的使用者是谁,由其在生产中担当什么职能决定,而与劳动力支出的主体是不是人无关。

生产是一个整体工程,整体工程里面包含多个子工程也很正常,但这些子工程在总工程当中只是充当一个部件的智能或一种部件的生产手段,子工程跟总工程完全不是一回事,这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就决定了谁是行为主体,谁是主体行为的工具了。

教唆与杀人关系上,教唆是主导,是导致杀人的主因,因此在这起杀人案件中,教唆者无疑是主犯,具体行凶者则是被利用的从犯,也就是被利用的工具而已。因此,逻辑上是人杀人,不是工具杀人,尽管工具由人去充当实施。这个道理同上。

首先纠正一下,“创造多元论”是你的观点,不是我的,我的观点是“创造一元论”,也就是只有生产主导者才是唯一的创造者,劳动者则未必是创造者,而是由他在生产中担当什么角色和职能决定。

你把资本家的行为仅仅局限于“购置”,对资本家的劳动行为视而不见,抹杀了资本家的劳动,似乎资本家就仅仅到市场兜一圈,把需要的东西购买回来,仅充当一个采购员而已,就没资本家的事了。那么资本家“筹划,兴办”生产组织,思考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往后如何发展等一系列行为跑到那里去了?为此,第一道工序有哪些内容,资本家到底是不是在劳动等,你都没搞清楚,你后面的推理还能推出什么正确东西来?“什么特殊”不“特殊”,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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