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6565 发表于 2018-10-8 10:36
是私有经济泛滥的必然。改革前也有,但少的多,为什么?公有制限制了。
公有制下无腐败。
试想:周某、令某、徐某等等,他们住着公有的房子,在公有的房子里放了些公有的财产,这怎么就成了贪污腐败呢?这如同公交司机,开着公交车一样?紫禁城里有许多国宝,在紫禁城里住的、上班的都是贪污犯?
贪污腐败罪是违反以公有为基础的宪法 的。贪污腐败犯罪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是建立在产权分明的基础上的。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国家的就是国家的。你侵占的我的、你侵占了国家的,这违反了保护私人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律制度。你的不是你的,放在你家里(公有的房子)的公有财产本来就不是你的,这就不是贪污。这只是将存放在这个公有场所的财产搬到另一个公有场所存放而已。
凡是侵犯财产权的犯罪在公有制下都是不成立的。
读书明理,读邪书明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