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同志,你谈的“价值”大部分是哲学上的“价值”。
既然是谈经济学,当然是指经济学上的“价值”。这个“价值”一般认为具有二重性,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所谓“使用价值”,也有二重含义,第一重与西经的效用和边际效用近似,是指对某人欲望(物质或精神上)的满足,此时的“使用价值”体现在一个消费过程中。
第二重含义,是泛指“用途”、“用处”之类。与效用和边际效用不同的地方,此时它不是特指某一个欲望,或者某一个消费过程。
至于“交换价值”,我们换一词,叫做“交换能力”吧,离“价值”这个玩意远点。这个“交换能力”是“价值论”研究的重点。各种价值论就是企图解释这个“交换能力”是怎样来的。例如,有些人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这个交换能力的大小,因此他们对(交换)价值内涵的定义就不是元了。
顺便更正一下:第2个选项应该是时间单位×人,例如多少工时之类。如果某个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100个工时,则可以理解为10个人做10个小时,或者5个人做20个小时,20个人做5个小时,等等。
至于我写的文章有没有经济学上的“交换价值”,这个就不用劳烦您费心了。哲学上的“价值”肯定有的,经济学上的“使用价值”也肯定有的,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