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碳关税而言,碳关税是“绿瓶装旧酒”。发达国家某些产业竞争力下降是全球分工的结果,决不是因为减排引起。征收碳关税不仅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更损害发达国家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承诺碳排放强度降低40%~45%,并不意味着今后全球分配碳排放额度时中国的额度就应从这一数字倒推来决定,人均碳权益才是科学公平的基础。美国气候特使托德·斯特恩要求中国提高减排目标,言而无据。
中国和美国在历史和现实碳权益上存在数量级差异,中国当前在总量上居高的排放,是正当的基本权益,而某些发达国家则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永生 来源:国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