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hm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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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缺性”与商品的“共性”——漫谈范畴和概念,兼答ruoyan网友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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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5 06:36:41
2、关于同一性和共性。我在主贴里已有说明,这里再强调一下。形式上的“同一性”就是“共性”,二者是一个意思,内容上的“同一性”则不是“共性”。为了说明这种差别,我将我的理解表述如下:所谓共性,就是一类事物(或过程)的共同属性;所谓内容上的“同一性”,就是一类事物(或过程)与另一类事物(或过程)具有同一性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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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劳动是劳动商品的共性,但不是所有商品的共性,劳动商品是商品的一部分,一个子集,虽然是最大的一个子集。”我已经说的很清楚,劳动不是商品的“共性”,而是劳动产品在来源上的“同一性”。关于劳动产品和商品的关系,我已专帖回复过,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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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回我贴,也得说几句.以免谬种流传(当然,这话有些夸张).
第2点中的关于同一性的的最后一句话及第三6点的例子,你学的哲学是这么告诉你的吗?
在辩证法中,所谓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同一性,它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之间隔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是体现对立面之间互相吸引的一种趋势.同一是一种联系,但不是任何联系都可称为矛盾的同一性.虽然在有些场合同一性就是指共性.但是不要忘记,你这是在谈哲学呢.除非你事先作出某些声明,并指出限制条件.
性质同一事物区别他事物的根本属性,而属性则是事物所具有的性质,特点.所以你的那两个所谓的定义不过是用不同的叙述方式说了同一个东西.
关于你的6的例子.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辩证法中关于原因和结果的观点.劳动与劳动产品是对立的双方吗?
你说你的贴子都是经过认真思考的.如果果然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不得不怀疑:或者你为了辩护而宁可歪曲辩证法.或者你的认识仅及于此.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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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5 07:54:23
“庞巴维克问,稀缺性不是除了物品的用途外剩下的一个东西?”我们把庞巴维克的这一问改动一下,变为“物品的有用性不是除了稀缺性外剩下的一个东西?”我们紧接着再问一下“实在性难道不是除了物品的有用性和稀缺性以外剩下的唯一的东西?”如果对这三个问题,我们都无法反驳的话,我们就得到了商品的三个共性:有用性、稀缺性、实在性。如果我们继续思考下去,我们还会得到更多的共性,比如,我们上文曾说过的“丰富性”等等。 这些共性中,哪一个有资格成为商品价值的原因或规定呢?在这里存在着选择答案的客观标准吗?至少我无法找到这样的标准,在商品的众多共性中,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价值规定的原因或内涵,我觉得都是主观和随意的。更确切的讲,我认为商品的价值规定不可能是商品的“共性”。形式逻辑中的“共性”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同一性”并非一个意思,二者是不同的
1本0000000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74424&page=1&from^^uid=1161837
单纯地看有用性,并不是一切有用物都有价值.
单纯地看实在性,并不是一切实在都有价值.
单纯地看丰富性,并不是一切具有丰富性的实在都有价值.
单纯地看劳动性,并不是一切劳动产品都有价值.
单纯地看稀缺性,并不是一切稀缺的物都有价值.
然而,当这里的稀缺性是指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的稀缺性时,它则反映了一种供求关系.也惟有它才反映供求关系.劳动必然反映供求关系吗?
因此,有没有客观标准,自己看.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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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1-5 09:23:38
whm303 发表于 2010-1-5 02:08
9# ruoyan
既然是回复你提出的问题,我会尽量坚持下去,或许你能驳倒我,那就另当别论了。我只对我提出的观点和逻辑负责,不唯书,不唯上。希望你也能做到这一点。

1、关于松树的问题。在我看来,你把范畴和概念的顺序弄反了。在你的例子里,我把你提到的名称排成一个序列:“北京白皮松-白皮松-松树-植物”。我认为前者“北京白皮松”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最为具体的规定,因而是范畴;后者“植物”才是稀薄的抽象,因而是概念(后面的关于稀缺物品稀缺食品等等也是如此)。当然,这个序列还可以继续延伸,后面还可以再加上“生物-物质-存在”,这样,“存在”这个概念就是最为稀薄的抽象,是一个毫无内容的纯形式规定。这样的一个规定,已经超出了经验感觉的范围,只有抽象思维才能加以把握。这里还想提醒一下,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是性质上根本不同的两个领域,有时候是不能类比的。还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太大的影响。

顺便说一句,出现这种情况,我不得不感到惊讶。我猜测你应该是认真看了我的回复的,可仍然出现了这样的误解,这只能说明我们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别是巨大的。
以下引自百度百科:

 范畴是已经经过无数次实践的证明,并已经内化、积淀为人类思维成果,是人类思维成果高级形态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结构稳定的基本概念,如:单一、特殊、普遍、形式、内容、本质、现象、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等等,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在哲学中,范畴(希腊文为κατηγορια)概念被用于对所有存在的最广义的分类。比如说时间,空间,数量,质量,关系等都是范畴。
按我对你定义的“范畴”的理解,你的“范畴”还贴点边,按你自己对自己定义的“范畴”的理解,北京白皮松是范畴,思维方式“差别是巨大”,但不只是你与我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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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1-5 09:34:19
whm303 发表于 2010-1-5 02:08

2、关于同一性和共性。我在主贴里已有说明,这里再强调一下。形式上的“同一性”就是“共性”,二者是一个意思,内容上的“同一性”则不是“共性”。为了说明这种差别,我将我的理解表述如下:所谓共性,就是一类事物(或过程)的共同属性;所谓内容上的“同一性”,就是一类事物(或过程)与另一类事物(或过程)具有同一性质的关系。
所谓共性,就是一类事物(或过程)的共同属性;----可以理解;可是如果没有共同属性,也不能被归为“一类”;发现共同属性在先,归类在后。
所谓内容上的“同一性”,就是一类事物(或过程)与另一类事物(或过程)具有同一性质的关系。-----------“同一性”就是不同类事物(或过程)具有“同一性质的关系”?谁能理解请教了;既然具有某种同一性质,不可以这个性质划为一类么?还是举个例子说明你的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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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5 09:37:24
看ruoyan 网有的贴子.才注意你这一段话(原看小标题未感兴趣):
1、关于松树的问题。在我看来,你把范畴和概念的顺序弄反了。在你的例子里,我把你提到的名称排成一个序列:“北京白皮松-白皮松-松树-植物”。我认为前者“北京白皮松”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最为具体的规定,因而是范畴;后者“植物”才是稀薄的抽象,因而是概念(后面的关于稀缺物品和稀缺食品等等也是如此)。当然,这个序列还可以继续延伸,后面还可以再加上“生物-物质-存在”,这样,“存在”这个概念就是最为稀薄的抽象,是一个毫无内容的纯形式规定。这样的一个规定,已经超出了经验感觉的范围,只有抽象思维才能加以把握。这里还想提醒一下,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是性质上根本不同的两个领域,有时候是不能类比的。还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太大的影响。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from^^uid=1161837
在此,是你恰恰把范畴与概念的关系搞反了.
而你再一次提到了无内容的形式.看来这如果不是你对辩证法的无知,便是你的寻明创造了.
请问,你303是一个存在吗?松树是不是一个存在?任何概念(包括范畴)都是有所指的.存在,狭义地说,是与思维相对的物质.广义地说,是"有".前二者皆包括.这也就是说,存在的内容包罗万象.
辩证法学到这个份上,真是服了.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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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1-5 09:52:48
whm303 发表于 2010-1-5 02:08


3、关于稀缺性和餍足量。你说:“稀缺性就是物品的数量不足以满足这个有限欲望(餍足量)时物品的一种属性”。从你的定义来看,稀缺性应该是物品的“数量”的属性,你却将它赋予单个物品,请你解释一下其中的道理。因为按照你的这种定义方法,如果说中国人口相对于其资源承载量过多,那么,“丰富性”就是“中国公民”的属性,我觉得这多少有点驴唇不对马嘴。关于“餍足量”,请你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我们再来讨论。
数量是物品的数量,纯数量有什么稀缺问题?谁能明白“我想吃20”这句话?
稀缺性是物品的一种属性,但是在特定数量关系下才具有的一种属性,数量关系是属性产生的条件;水本身不一定具有这种属性,只有当一个需要水的消费者存在,且消费者对水的一定时期的需要量(比如一天之内需要10公斤水),大于水同时期内水的总存量时,水才具有了稀缺的属性。

餍足量:任何一个欲望产生后,经过消费某种对象使自己的欲望消失时所消费掉的消费对象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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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1-5 09:58:56
whm303 发表于 2010-1-5 02:08

4、“稀缺性是某单个物品成为商品(用于交换的物品)的必要条件”。这是你的先验感觉,还是理论思维的结论?如果这是你的先验感觉,那我们不必探讨,我只能说我不认同你的这个感觉。如果是理论思维的结论,请给出论据。
这是一个对现象事实的归纳判断。你反驳很容易,只须举出一例不稀缺却是商品(可交换也用于交换的物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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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m303 发表于 2010-1-5 10:02:27
ruoyan 发表于 2010-1-5 09:23
以下引自百度百科:

 范畴是已经经过无数次实践的证明,并已经内化、积淀为人类思维成果,是人类思维成果高级形态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结构稳定的基本概念,如:单一、特殊、普遍、形式、内容、本质、现象、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等等,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在哲学中,范畴(希腊文为κατηγορια)概念被用于对所有存在的最广义的分类。比如说时间,空间,数量,质量,关系等都是范畴。
按我对你定义的“范畴”的理解,你的“范畴”还贴点边,按你自己对自己定义的“范畴”的理解,北京白皮松是范畴,思维方式“差别是巨大”,但不只是你与我的差距。
你不认同百度百科对稀缺性的定义,同样,百度百科对范畴的解说对我来说也是废话。我在10楼已经提出了辩论的原则:各人对自己的观点和逻辑负责,不唯书,不唯上。关于概念和范畴我在主贴中给出了明晰的界定,如果我不能遵守自己的规定,那是我不能自圆其说,等于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如果你不认同,那是另外一件事。我评论你的观点会遵守你的逻辑,即使有异议,我会首先请求你的解释,直到达成一致。那么,你评论我的观点,请遵守我的逻辑。你在9楼说“以版主的分析为准”,但事实表明,你并没有以我的分析为准,而是以维基百科的为准。这算不算你自己打了自己的一次嘴巴?
经济学是劳动人民的科学,不是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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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1-5 10:09:08
whm303 发表于 2010-1-5 02:08

5、“名誉可以认为不是实在的,但仍然可以是商品”名誉不是实在的吗?我的观点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名誉不具有实在性;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名誉绝对是实在的。
“可以认为”就是“从自然科学角度”看。
如果将实在性理解为客观存在性。那么可以认为实在性是商品的必要条件,其意义是自己不能消费自己,只能消费“对象物”。但是用于进一步的分析,当分析一个交换等式时,“实在性”不是一个可量化的概念,所以不能作诸如“甲的N个实在=乙的M个实在”这样的分析。但稀缺性却是可以量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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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1-5 10:35:51
whm303 发表于 2010-1-5 10:02

你不认同百度百科对稀缺性的定义,同样,百度百科对范畴的解说对我来说也是废话。我在10楼已经提出了辩论的原则:各人对自己的观点和逻辑负责,不唯书,不唯上。关于概念和范畴我在主贴中给出了明晰的界定,如果我不能遵守自己的规定,那是我不能自圆其说,等于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如果你不认同,那是另外一件事。我评论你的观点会遵守你的逻辑,即使有异议,我会首先请求你的解释,直到达成一致。那么,你评论我的观点,请遵守我的逻辑。你在9楼说“以版主的分析为准”,但事实表明,你并没有以我的分析为准,而是以维基百科的为准。
我的稀缺性概念并不与百度的相悖,都是欲望数量大于现有物品数量,只是更为确定,可 观察把握。而你的范畴完全与人家相反。当然难以理解。
你看看你是怎么说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里(是马克思的哲学啊,不是你自己的哲学,我想马克思不会有你这样的理解吧,要么你给出马克思或其“主义者”的原文),概念和范畴是分开使用。这是因为概念从属于形式逻辑,而范畴从属于辩证法,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并不完全等同。范畴总是指称客观存在的事物或过程;而概念则是指称思维对客观事物或过程的分解,是稀薄的抽象。范畴是概念的综合(什么是综合?不是概括吗?。也就是说,一概念如果能够分解(什么叫分解?)为多个子概念(什么叫子概念,是不是子集的子树的子概念是植物?我想像不到有这样的语言),则此概念上升为范畴(是子概念上升为范畴还是此概念上升为范畴?按你的理解,白皮松这个概念有一个松树概念(这样理解子?),所以白皮松这个概念上升为范畴?)。在构成范畴的概念中,总有一些概念无法继续分解,另外一些概念则可以继续分解下去;前者是纯粹的概念,后者则既是概念(相对于上一层的范畴),又是范畴(相对于其下一层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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