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迪丝·阿博特(Edith Abbott,1876~1957)
阿博特作为经济学家的学术生涯,首先应归功于另外两位经济学界的前辈,一位是劳克林(James Laurence Laughlin,1850~1933),另一位是凡勃仑(Thorstein Veblen,1857~1929)。劳克林在哈佛获得博士学位的导师是亚当斯(Henry Adams),这位亚当斯出身于美国的名门望族,他的曾祖父和祖父分别是美国第二任和第六任总统。凡勃仑则是制度经济学的鼻祖。在经历了长期失业后,凡勃仑好不容易于1891年在康奈尔大学经济系谋到一个职位,而这时劳克林恰好是康奈尔大学的教授。等到1892年,劳克林去芝加哥大学主政新成立的经济系时,就把凡勃仑也带了过去,尽管从学术观点来说,劳克林是极不赞同凡勃仑。这两位前辈发现了在芝加哥大学暑期班学习的阿博特,认为这是可造之材,便联名推荐她入读芝加哥大学经济系,并于1905年获得了经济学博士学位。
在芝加哥大学期间,她结识了索福尼斯巴·布雷肯里奇(Sophonisba Breckinridge,1866~1948),并成为亦师亦友的莫逆之交。布雷肯里奇是第一个获得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和法律博士学位的女性。后来她们在社区睦邻组织赫尔馆(Hull House)和芝加哥公民与慈善事业学校成为同事,并且共同创办了《Social Service Review》期刊,鼓吹国家在实行社会福利计划中的重要作用。
1906年,她获得卡内基奖学金,进入伦敦经济学院做博士后。在那里,她深受西德尼·韦伯(Sidney Webb,1859~1947)和碧雅翠丝·韦伯(Beatrice Webb,1858~1943)夫妇的影响。韦伯夫妇是伦敦经济学院的创立者,是费边社的重要成员。韦伯是由好朋友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1857~1950)介绍而于费边社成立的第二年加入这个组织的,而他加入之后就成为费边社的领导者之一和最杰出的理论家。韦伯夫妇对阿博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贫困的原因和济贫法改革方面的研究。
1920年以后,阿博特已经越来越偏离经济学家的角色,而更像是一位重要的社会改革家和妇女问题研究的先驱者。她成为创建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国家的坚定倡导者,还致力于妇女的选举权,保护妇女就业和允许妇女加入工会的活动。对于妇女问题的关注,据说源自她的母亲——一位废奴运动和妇女选举权运动的领袖人物;而对社会工作的热衷,也可以从她的家庭背景中找出渊源:她的父亲曾经当过内布拉斯加州的副州长。
当芝加哥公民与慈善事业学校改名为社会服务管理学院时,她成为首任院长。她因而也成为美国历史上担任研究生院院长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