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马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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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建议修改劳动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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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光 发表于 2018-11-22 12:10:13 来自手机
欧洲实行的高福利政策,工会十分强大,因为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来自欧洲,然而,欧洲经济的困难也是十分明显,社会失业率很高,制造业大量流失,在岗劳动者工资 十 几 年基本没有提高,劳动法学习欧洲 还 是美国,需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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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8-11-22 12: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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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光 发表于 2018-11-22 13:03:28 来自手机
龚民 发表于 2018-11-22 12:47
欧洲、美国的劳动法又学谁?劳动法的制定要依国情、本身是民主的产物,是各种利益团体较量、协商 ...
中国2009年实行的修订法,估计就是参照欧盟的相关法律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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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8-11-22 13: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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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床花影抱书眠 发表于 2018-11-22 13:30:31
《劳动法》的实质,就是调整劳方与资方关系的。有利于资方的条款,往往不利于劳方,有利于劳方的条款,往往利于资方。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2013年出台的。这一部新劳动法,是总结了旧版劳动法在我国实施二十多年来所发现的各种问题和不足之处以后,经反复修订而出台的。这部新劳动法,其重点还是在于保护劳动者弱势群休,在很多方面不利于民营企业。不仅仅是新劳动法,最近这些年出台的许多新的法律法规,都不利于民营企业。原因何在?
改革开放后的前三十年,我国为民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对其在法律法规的约束方面,是太宽松了,现在要收紧。
中国的民营企业,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崛起的。很多人都知道,最初的民营企业创办者,大多文化不高,不懂技术,不懂管理,其中甚至有一些是曾经坐过牢的或曾经是社会上的无业游民。这些人下海办企业,很多人成了暴发户,赚得盆满缽满。他们为什么会成功,有几个原因:一是当时中国市埸上不少商品还紧缺,属于卖方市埸;二是当时中国的劳动力便宜,刚刚进城的农民工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板通常不给农民工交纳社保金,让员工超时劳动不给加班费,让员工在损害健康的环境中工作,等等;三是当时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税务管理方式落后,许多私营老板靠钻法律的空子发财,靠偷漏税款发财。
这些年来,我也明显感到国家新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对民营企业的管束越来越严了,原来民营企业可以随便钻的许多空子都钻不了了。我是长期在基层讲课搞培训的,认识许多中小民营企业的老板,我也常常劝他们趁早收摊子,因为这些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趁乱崛起的中小民营企业,技术落后,管理混乱,很难适应新的市埸竞争,一句话,生意越来越难做。我看出来,ZF的意思也是让他们早早关门歇业,我们国家目前产能过剩,正在“去产能”,淘汰这些落后企业,可以为新时期发展起来的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腾出资源和市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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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8-11-22 13: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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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1221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8-11-22 13: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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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xiangyayun 发表于 2018-11-22 14:58:19
马列光 发表于 2018-11-22 12:00
现在中国劳动法得到有效执行,也并非是违法成本普遍低,政府在执法时,更偏向劳动者
请问修改劳动法后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社区其他系统短期内无法发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我其实赞同修改劳动法,从经济学的角度劳动法确实阻碍人力资源的优化,这一点看到张五常先生的文章后深表赞同。我不同意的是在社会其他系统没有改进之后就修改劳动法,这样的选择实际上是对劳动者权益最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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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光 发表于 2018-11-22 15:32:43 来自手机
半床花影抱书眠 发表于 2018-11-22 13:30
《劳动法》的实质,就是调整劳方与资方关系的。有利于资方的条款,往往不利于劳方,有利于劳方的条款,往往 ...
先生认识的民企业小老板,大多数应该不是九十年代那一批了,应该是七0后或者80后的。我国4千万戶民企,新一代占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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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光 发表于 2018-11-22 15:43:40 来自手机
shixiangyayun 发表于 2018-11-22 14:58
请问修改劳动法后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社区其他系统短期内无法发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我其实赞 ...
13年实行的新劳动法,的确有不利于民营企业的不当条款,看来应该是大家的共识了,修改劳动法,也不是劳资双方此涨彼消的对立关系,在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增加对违法力度的处罚,以及加多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也是应该的,不一定就必然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更多侵害。特别是在当下,经济下行时,鼓励企业多招聘,又不阻碍人才合理流动,应该是对劳资双方都有利的。我总在想,一项政策结合国情应该精细做,应该可以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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