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金马股份开盘涨停,收于16.45元/股,市值86.88亿元,总股本5.28亿股。此次收购众泰汽车耗资116亿元,全部以股份进行支付,发行共计发行13.02亿股,交易不构成借壳。
这一交易首次发布交易方案是在2016年3月28日,但受到2016年6月出台的重组新规的影响,金马股份于2016年9月19日撤回申请文件,对交易方案作出重大调整。并在当月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耗资60亿元受让标的原有股东持有的标的共计51.92%的股权。
这一在交易期间快速受让标的股权的做法,对判定交易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至关重要,也间接决定了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因此引发了监管高度的关注,在两次反馈意见中均集中进行问询。
而在2017年3月1日获得有条件过会后重组委出具的审核意见中,并未提及借壳或控制权相关的问题,可以看出在过往的两次反馈意见及其回复中,上市公司就这一问题已经给出了令监管方面较为满意的答复。
金马股份收购众泰汽车,控股股东在交易期间快速受让标的股权,从而使交易未构成借壳上市,并获得监管认可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