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的办理途径
▶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可由两种途径办理:
1、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柜台办理;
营业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投资广场B座23层
2、通过具有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代理资格的主办券商办理业务。
已取得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代理资格的主办券商详见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zdjs/qggzxtzqzy/ziqingdan.shtml(复制此地址到浏览器)
二、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类型
▶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类型可分为两种:
1、全部解除证券质押登记;
2、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三、解除证券质押登记业务所需资料
可通过手机端下载中国结算APP,如图:
▶ 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业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a) 出质人、质权人双方共同签章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申请表》;
b) 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c) 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时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原件;
d) 质权人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质权人办理部分解除质押登记业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a) 出质人、质权人双方共同签章的《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请表》;
b) 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若为境内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下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境内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 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时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原件;
d) 若质权人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e) 质押证券登记在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或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单一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中,且资产委托人为个人或机构的,资产委托人、管理人和质权人均应在部分解除质押申请表处签章。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
2、相关业务表格下载地址:
www.chinaclear.cn(复制此地址到浏览器)
依次点击:服务支持 → 业务资料→业务表格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申请表单。
质押登记事宜请点击:新三板证券(股权)质押实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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