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产权
•权利: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一组规定
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
Alchian对产权的定义: “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
产权强度:执行的可能性和代价来界定产权的强度。因此要从现实生活中是否能被有效执行来考虑产权,而不是单考虑法律的界定,尤其在转型期法制不健全时期。
绝对产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独断的权利
相对产权:产权进入契约关系,和别人让度发生联系,不得不考虑对方的利益。
人的道德观念也看作制度变量之一
有转让权必定有使用权、收益权
多数资源有排它性,知识如专利的产权排它性小
产权的可交易性:对转让的限制
产权概念的重点不是“产(物)”,而是“权(利)”——即关于行为的一组许可和限制。
(周赞同薛兆丰对产权的解释)
“私人产权”是
限制个人的自利倾向、
限制竞争危害社会的制度安排 前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以私人产权必须与法律的执行联系在一起,社会强制执行(法律、舆论、道德、观念)对产权进行保障。
产权的经济含义:Alchian: “在一个信息扩展的社会里,要使生产专业化的分散协调得以顺利进行,人们就必须得到
有保障的可转让的私有产权,即以双方同意的价格,用较低的交易成本对生产资源和可交易产品进行转让的权利”。
市场规模(专业化程度)的大小划分:不光看人口多少,还看
权利界定的清晰程度和流转的容易性。
清楚的产权界定——>降低转让的成本\人力资源被积极调用——>促进分工、专业化——>经济增长产权起源:•资源稀缺、竞争压力导致需要确定权利的边界(建立一系列排他性的制度安排)
所有权与产权的区别:两个所有权分别很清楚的产权主体彼此可以发生产权很不清楚的问题.
火车开进稻田:成本收益思想决定谁赔给谁
所有权:法律归属(法律框架) socially enforcement的正式表达
产权:两方各自执行所有权时可能遇到产权的模糊因此要被重新界定,环境\人口等因素变化都会导致产权要被重新界定因为所有细节无法在一开始写进合同.(日常执行)
•在法律上界定产权,以及在经济活动中界定产权,都不是免费的,要受制于技术和社会环境
•“公共域” (public domain): 在法律产权和经济产权之间经常存在着的一个权利空间。--Barzel
思考: 不承认个人产权的制度,是否真的“消灭了”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