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深化、推进阶段(1991-1997)。1991 年 6 月,国务院发出《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将现有公有住房租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到成本租金;在规定住房面积内,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实行标准价。11 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房改的总目标是: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入手,从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由住户通过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这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步入全面商品化阶段,多因素为楼市腾飞助力。国内 GDP 增速自 1992 年高点后持续下行,1997 年亚洲经济危机爆发,波及香港及内地,1997 年GDP 增速跌至 9.2%、1998 年进一步下行至 7.8%。面对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基于扩大内需、刺激需求的考虑,1998年 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宣布从同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标志着国内房地产市场正式步入商品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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