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三种属性及其与人的关系
属性是指在事物相互关联及其动变过程中被归结或归属于事物的性质。(性质是指标志事物具有某种功能作用的“质”,其载体是事物中承担或参与承担相应功能作用的诸构素及其构成的一个或几个子/分系统。)
1、自在属性:随着事物的生存、动变而自在动变、展现的属性,如电磁波的属性、声波的属性、野花的属性、铁矿石的属性,等等。自在属性在其与人相互作用、相互关联之前(即“人化”之前),是无法被了解、认识、把握的。
2、人化属性:事物在与人以及人所控制(支配)的事物的相互作用过程中、特别是被人加工改造的过程中,向人展现出来的属性,如颜色的属性、声音的属性、人育花的属性、铁制品的属性,等等。人化属性作为人在实践中发现、概括并归结于事物的属性,不可避免地打上了人的烙印,但其在本质上是客观的,也是可以被人直接认识和利用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自在属性是从人化属性中“剥离”和“还原”出来的,因而并不是(不完全是)真“自在”的属性。
3、人赋属性:在事物自在属性和人化属性的基础上被人的意识所赋予或附加的属性,如颜色的寓意、声音的含义、各种“花语”、产品的品牌等有关属性。人赋属性虽有一定的客观基础,但其基本内容是主观的,具有社会历史性和主体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