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工人使用生产工具劳动,不是他一个人在劳动,是在和那些发明生产工具的智力劳动者共同劳动,那些发明生产工具的智力劳动者虽然没有身临其境,但是他们是隐形的劳动者,他们是和工人“肩并肩”的一起劳动。生产工具应该从不变资本(c)拿出来,和工人“肩并肩”的一起放在可变资本(v)里。
你这个就不对了。
妈妈在家里擀面条,用的是面粉,和面板。面粉是农民伯伯的劳动的成果,面板是工人叔叔的劳动的成果。
妈妈,使用了这些劳动成果。
妈妈擀面条=驾驭使用了面粉和面板等=收货利用了农民伯伯和工人叔叔的劳动成果。
那么,妈妈使用这些东西,收获利用这些劳动,这可不是合伙劳动,这是单个人的一个妈妈的劳动。
况且,即便是说,当妈妈使用面粉面板,作为下游生产环节的劳动者,和上游生产环节的劳动者,进行了协作合作,
那么,这仍旧是劳动者之间的合作,仍旧是协作的劳动者。
那么,这跟资本家,还是两码事,不是一伙人啊。对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