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们早就讨论过了。
首先,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本来就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时间,而马克思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始终就是社会的使用价值,因而是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
另外,社会需要与市场需要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要混淆。
其次,马克思在分析剩余价值来源之前针对德斯杜特•德•特拉西的观点就说过,“一个国家的整个资本家阶级不能靠欺骗自己来发财致富。”(第23卷,185页)
这就是说,马克思分析的是整个资本家阶级的剩余价值的来源,在分析过程中所假设的企业,只是整个资本家阶级的代表企业。在这种分析中,当然需要把只影响个别企业所获剩余价值的因素抽象掉,因此当然要假设商品是供求平衡的,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来交换的。
除非你能够证明,在供求平衡的情况下,整个资本家阶级也不可能得到剩余价值,否则,劳动价值论就完全可以导出剩余价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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