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密集出台,调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企业资金来源增长平稳,房屋销售面积呈平稳回落态势,新开工和土地购置意愿较强,房价涨幅有所上升,地价涨幅明显回落,标杆房地产企业销售形势明显好于全国,区域间分化延续,三四线城市成为拉动2018年房地产投资和销售增长的主力。 展望未来市场,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中美贸易争端加剧的大背景下,预计房地产有关政策微调的概率增大,但“房住不炒”和“租购并举”的基本基调不会改变,此前因调控升级从而对部分改善型住房消费的影响,后期可能会有所调整,以保证居民的合理住房消费。预计2019年,房地产主要指标会出现回落,特别是新开工面积、土地购置面积和房屋销售面积会出现小幅下降,房地产开发投资与企业资金来源保持相对平稳。
一、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情况 1.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深化 2018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在“房住不炒”和“租购并举”的基调下继续构建长短结合的制度体系,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继续提速,调控政策更加强调“因城施策、分类调控”,地方政府适机出台调控政策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中央层面上,更加注重深化基础性关键制度改革,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快住房租赁体系建设,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自住需求和合法权益。在制度上,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优化住房和土地供应结构,完善基本住房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7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要求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各部委积极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构建任务,深化基础性关键制度改革。央行要求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风险研判及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影子银行、房地产金融等的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发改委也强调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投向,限制房地产企业外债资金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等,并要求企业提交资金用途承诺。住建部要求提高住房用地比例,热点城市安排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建议不低于25%,确保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证监会、住建部优先支持大中城市、雄安新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住房租赁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原国土部提出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研究制定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用作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改革土地供应模式,增加住房土地供应量。农业农村部提出允许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来发展租赁物业。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此外,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进入全面运行阶段,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提供了关键数据支撑。
地方层面上,各地房地产政策调控较密集,强化与扩围并存,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具体来看,各线城市继续完善限购、限售措施,精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约有23个城市出台限购政策、29个城市出台限售政策,长沙、西安等城市暂停企事业单位购房,海南则从省级层面进行限购、限售。进一步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公积金调整方面以北京为典型,开始“认房认贷”,并将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挂钩。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合理购房需求,住建部接连公布两批次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机构名单,陆续在北京、上海等30多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成都、武汉、西安等城市出台公证摇号销售政策。各地出台政策争抢各类人才,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共有吉林、辽宁、山东、海南、四川、浙江6省25城市出台约40条人才引进政策。旧城改造开始发力,舟山、岳阳、丽水、郑州、石家庄、武汉、青岛、成都等城市先后出台了加快旧城改造的相关通知文件。
从货币投放上看,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截至2018年10月末,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167万亿元,同比增长9.1%,比上年同期低2.3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53.56万亿元,同比增长12.7%,比上年同期低10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6.86万亿元,同比增长5.7%,比上年同期低1.9个百分点。货币供应量增速平稳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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