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21 07:51 
zerana 发表于 2010-1-20 22:36 
Q={任意两个数都可以排序}。Q是定义在实数域R上的性质。
实数域R是复数域C的一种特殊情况。即R是C的一个子集。
Q在R上成立 ==> Q在C上也成立
这个推理对不对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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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物品有价值}。Q定义在商品集合R上。
商品集合R是所有有用劳动产品集合C的一种特殊情况。即R是C的一个子集。
Q在R上成立 ==> Q在C上也成立。
这个推理对不对呢?嘿嘿!
马克思的资本论说,Q在R上成立,但是没有说Q在C上是否成立。现在hohai_abc说,Q在C上也成立。可是却没有任何证明。
马克思的研究领域仅限在纯粹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领域,劝你最好去看看岳飞哥为了反驳我对马克思的引文,马克思排除其他劳动价值的时候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那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只有商品的价值,而无其他经济形态存在,这才是他的意思。
我在76楼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是错了,但是你就对了么?你有勇气承认么?
事实上,实数有序性在C-R上就是不成立。因为实数有序性就是定义在R上的性质。
马克思的价值MV就是定义在商品集合上的,在非商品集合Q-R上就是不成立。我用马克思的引文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事实上,是你自己混淆了概念。我早就说的很清楚了,我用的是MV的概念,你是一会儿用MV,一会儿用GV。
再举一个俗一点的例子吧。猴脑是定义在猴子集合上的。你要扩展到非猴子群体上,例如鱼。你说鱼有猴脑吗?我很明白你的意思,你就是试图将猴脑(相当于MV),扩展到一般性的脑(相当于GV),然后说,猴子有脑,鱼也有脑。我说过,这是可以尝试的,但是马克思没有尝试。马克思所有的价值概念都是MV,没有出现GV。马克思为什么没有尝试?这是有原因的。这些我在前面都已经说过了。
你要我有勇气承认,要我承认什么呢?要我承认偷换概念是正确的推理方式?要我承认没有偷换概念?要我承认以后也要一会儿用MV,一会儿用GV?
只要你有能耐在非商品领域,利用GV的概念证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规律一样在非商品领域(没有交换)一样成立,那我就认为你的扩展是有意义的,你的观点就是对的。否则,你扩展了一个概念,却把马克思的大部分重要结论都否定掉了,你这个扩展有什么意义呢?除非你本来就认为马克思的结论应该否定掉。那是另外一回事。
呵呵,你再思考思考吧。想不通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