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理与社会之理是两种不同种类的“理”。
--------
我的问题是,自然之理是不是你说的“真正的理”。
自然之理,它是以客观为基础,所有获得了成功,而社会之理,即道德之理,当下还没有人找到它的客观依据。
-------
照你这么说,自然之理应该算是真正的理呀,你怎么说真正的理不存在呢?
故而,这个绝对的“社会之理”是不存在的。
----------
你论证错了呀,你给我说的结论是“真正的“理”是基于客观依据的理,在当下这个“理”根本就不存在。”
|
楼主: tom_lv1
|
8102
84
[创新发展] 怎样说服一个人 |
| ||
|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