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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技术许可对被许可企业提高创新产出具有积极的正向影响。该结论与此前学者以澳大利亚、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企业为样本得到的结果一致,同时也与Johnson、王元地等对巴西、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研究结果一致,进一步验证了“技术许可学习(learningbylicensing)”理论在新兴发展中国家的适用性。同时,在王元地等对中国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强调许可企业与被许可企业都在中国市场上从事创新活动,侧重考察双方的不同交互对技术许可学习的影响,从而在中国情境下扩展了“技术许可学习”的理论内涵。结果表明专利技术许可促进企业创新的实现机制受到邻近性关系的调节,除了技术来源地、技术特征、技术引进方吸收能力等状态变量外,基于邻近性的组织间交互也是学术界研究企业技术引进创新产出效应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2)实际上,学术界关于地理邻近在企业创新中的作用一直存在质疑,本文关于地理邻近调节作用的结论,恰好支持Boschma的理论观点,即地理邻近并不是企业实现创新的充要条件,其重要性会随着其它条件变化而发生改变。在组织双方已经发生技术许可关系的条件下,地理邻近对组织间交互学习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在当今社会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地理距离在组织间交互中的作用逐步减小,企业可以借助更多的现代化技术实现“面对面”的交流,进而促进技术学习能力的提高。
(3)技术邻近负向调节专利技术许可与企业创新产出的关系,组织邻近则正向调节专利技术许可与企业创新产出的关系。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企业要想从技术引进中获益,还需考虑组织间的技术知识基础、资本或经济联系等现实条件。关于技术邻近,他们认为共同的知识基础有利于企业间的交流和学习、以及技术获取和消化吸收,但过于邻近会导致可供学习的新知识较少,出现“技术锁定”问题。目前,多数中国企业处于积极吸收新技术知识的初级阶段,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技术知识基础差异大反而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学习。关于组织邻近,本文的结果支持Knoben和Oerlemans的观点,即组织邻近可以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有利于促进企业间信息和知识的转移、吸收和整合。当前阶段,中国企业更倾向于从有资本或经济联系的技术引进活动中获得学习能力,进而提升自身的创新产出。
启示如下:第一,专利技术许可作为获取技术学习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企业通过引进技术实现创新的重要渠道。因此,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国内外技术市场的变化,积极引进来自大学、研究机构以及其它企业的先进技术,实现内部研发与外部技术利用的有机结合。第二,当企业选择专利技术许可时,不仅要考虑专利技术本身的先进性和适用性,还要对自身与技术来源方的技术以及组织的邻近程度进行综合评估。目前阶段,中国企业选择技术邻近程度较低、组织邻近程度较高的技术来源,可以有效进行技术学习并获取最大利益。第三,地理邻近对组织技术学习影响的弱化,说明企业可以考虑跨区域技术许可引进,甚至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的引进,但要加强对信息技术等手段的有效利用,以克服知识共享和交流中可能存在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