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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志刚,男,身份证号:41032619680928**13,家住:河南省汝阳县城关镇,电话:1369382**88。现举报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上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弄虚作假招标中标,下与郑州路达路桥公司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况。他们的虚假行为,造成我施工工人上当受骗,拿不到劳务费和垫付的工程款。我是一名施工工人,2013年7月进入许昌将官池镇牛村工地施工,我有当时新疆北新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1号文件、通知、工作中罚款单等凭证。我是实实在在在禹亳铁路工地施工的工人,2013年7月的时候并没有郑州路达路桥路桥公司去现场施工。当时施工用的混凝土还是由我垫资购买,有购买收据(许昌鸿业公司发票,现存于北新路桥项目部财务部门,上面有刘志刚的签名),这个垫付款,我没有收到,被其他人以现金方式领走,同时,我所干的工程款,新疆北新路桥公司让其他人冒领,可请相关部门查看北新路桥项目部的单位凭证(2013年12月——2014年1月凭证)。新疆北新路桥于2013年10月26新疆北新路桥于2013年10月26日和郑州路达路桥公司签订施工劳务协议。但是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禹亳铁路许昌东至灵井段线下工程BT项目的招标具体情况是,招标时间是2013年12月3日,中标公示时间是2013年12月4日。新疆北新路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2013年12月16日。在没有中标的前提下,已经未卜先知了,早早签了下面郑州路达路桥公司。新疆北新路桥公司之所以这样大费周章,弄虚假合同,阴阳合同,就是为了侵吞应该支付给我们下面这些实实在在干活施工队的劳务费、垫付的工程款等血汗钱,我就是被他们坑害了的实例。现在新疆北新路拿着这些后续补签的所谓的合同,一面证明我是郑州路达路桥的施工工人,一面还让我去找郑州路达路桥公司要账,但是郑州路达路桥公司说我是承包,还说我是经营工地,是我自己干赔了,就这样,几年来,来回踢皮球,让我实实在在干活的人,至今一分钱劳务费拿不到,还白白垫付了工程使用的一些材料钱。请求有关部门查实! 举报人: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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