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刘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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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原创】利人论(内容提要)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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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4 16:39:38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6:36
是你理解不清,不是我指向不清!利己是指利个人,利人是指利人类。这有什么不清楚的?

我的观点很明确,人是利人的,不是损人的!你非要拿利己和利人在这里争,利己和利人你能完全分得开吗?

又拿苹果来说事,自己和他人都是人,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实,你非要不承认。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
一,你的利已同时也是利人,你现在自己都不清楚了.
二,不用你的概念,我当然分得清楚,用你的概念,你自己都分不清.
三.都是人,但自己和他人不是一个人.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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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6:42:05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4 16:33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6:16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4 15:58
现在为防止狡辩.现在进行如下问题:
首先明确我所说的利已,是指正当的利已.那么现在有二个问法.:
一,我是利已的,请问,我这个利已是指利包括我自己的所有人,还是仅指我自己?
二,我是利人的.请问.我这个利人,是指仅利我自己,还是指包括我自己的所有人?
一、当然是仅指你自己!

二、当然是包括你自己的所有人!
呵呵,按你的逻辑,正当的利已是利人.
那么对于第一,我是指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人-----正当的利已是利人嘛.
对于第二.我仅指我自己-----我也是人嘛.
你永远也区别不开!
哎呀!你真要把我气的哭开呢!

你能指包括你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吗?人能仅是指你自己吗?按你这样来理解,确实是永远也区别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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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6:51:18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4 16:36 一,那就好好考虑吧.
二,怎么,自己说过的话忘记了吗?刚刚已经指出一回了:
其次,个人的正当利己也是利人。承认个人的利己并不能做为否定人的利人的依据。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5171&page=1&from^^uid=1161837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5171&page=8&from^^uid=1161837
三,如果如你所说的那样,我知道你所说的利已或利人是指什么吗?别人不需要知道,那么你的文章还贴他有什么用?天晓得你说的利已是正当还是不正当?
一、那是不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这个问题我已做过回应,不能做为依据!

三、你理解了我说的利己和利人是什么意思就可以了!我的文章里有具体解释。并不需要让我再去考察你说的利己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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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6:55:03
一,你的利已同时也是利人,你现在自己都不清楚了.
二,不用你的概念,我当然分得清楚,用你的概念,你自己都分不清.
三.都是人,但自己和他人不是一个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42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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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还在继续歪曲我的意思!
二、这只是你的认识!
三、承认都是人就行了,谁说是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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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糖 发表于 2010-1-14 17:03:51
利人也是为了自己心情舒畅并且种善因得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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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4 17:13:10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6:42
哎呀!你真要把我气的哭开呢!
你能指包括你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吗?人能仅是指你自己吗?按你这样来理解,确实是永远也区别不开!
不是按我的理解永远也区别不开,而是按你的所谓利已即利人论,任何人也区别不开.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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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7:14:06
琥珀糖 发表于 2010-1-14 17:03
利人也是为了自己心情舒畅并且种善因得善果
利人正是个人求得人生幸福的做人的规律!当然,这个利人指的是利人类,而不是传统认识中所指的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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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7:16:34
不是按我的理解永远也区别不开,而是按你的所谓利已即利人论,任何人也区别不开.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42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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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即利人”的提法是你的错误理解!你要是非要这样认为,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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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4 17:18:58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6:51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4 16:36 一,那就好好考虑吧.
二,怎么,自己说过的话忘记了吗?刚刚已经指出一回了:
其次,个人的正当利己也是利人。承认个人的利己并不能做为否定人的利人的依据。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5171&page=1&from^^uid=1161837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5171&page=8&from^^uid=1161837
三,如果如你所说的那样,我知道你所说的利已或利人是指什么吗?别人不需要知道,那么你的文章还贴他有什么用?天晓得你说的利已是正当还是不正当?
一、那是不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这个问题我已做过回应,不能做为依据!

三、你理解了我说的利己和利人是什么意思就可以了!我的文章里有具体解释。并不需要让我再去考察你说的利己是什么意思!
一,既然容易发生混淆,不考虑行吗?一个人说话不是让大家听懂的吗?
二.呵呵,自己说过的话又不算数了..
三,呵,那么当你说人是利人的时候,别人能够理解你的这个利人,是仅指利主体自己,还是包括主体的所有人?你说话是不打算让别人听懂吗?难道你没有单纯利主体自己的概念吗?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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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4 17:19:52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7:16
不是按我的理解永远也区别不开,而是按你的所谓利已即利人论,任何人也区别不开.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0&from^^uid=42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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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即利人”的提法是你的错误理解!你要是非要这样认为,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那是你自己说的,不是我错误理解.怎么,还要我再贴一遍你说的话吗?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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