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刘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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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原创】利人论(内容提要)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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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5 12:14:37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07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5 11:37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1:20
那么请问,我把一块面包吃到自己肚子里说成是利人,符合不符合你的逻辑?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4&from^^uid=42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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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没有损害到人的把面包吃到自己肚子里才是利人!如果是偷来或抢来的面包,那就不好说了!当然,如果是被医生判定不能吃面包的病人,那也不好说!
我前面已经说过,按你的利已是正当的利已来说这个利已二字.那么,既然你说我这里所说的利已可以称为利人.
那么我现在说.我准备拿一块面包做一次利人的行动.请问,你是否知道我是打算把这块面包送给别人,还是打算自己吃掉?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应该是给当时最需要面包的人,如果此时别人最需要,那就是送给别人;如果此时自己更需要,那就是自己吃掉。否则,无论是自己吃掉,还是送给别人,都不一定是一件利人的事!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利己和利他来理解利人!
我已经告诉你.我对你所说的利已皆是指正当的利已.所以.你现在只须回答,能不能判断出来即可,不需要其他条件.如果你一定要条件,那么我可以给你个条件,那就是,自己与别人同样需要.请回答,你是否根据我所说的这句话而知道我是打算给别人,还是给自己????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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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27:22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5 11:42
我已经说了,按你的正当 的利已来说话,这也就是说,这里的利已就是指正当 的利已(再一次强调.对你说利已时,专指正当的-----除非特意指出其他意义).而按正当的利已这层意思来说,你的利已即利人,同样是他人与自己不分.
你的引文在108楼,而我的明确强调在86楼-----还用再说什么吗?
既然说到这里了,我就多说两句!

正当的利己就是正当的利己,不能用利己来代替!利己包括正当的利己和不正当的利己。它们二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内涵,不能混用!

你说利己即利人,那就意味着不正当的利己也是利人,你明白吗?这个不是一个专指就可以解决了的问题,你把正当的利己给专指为了利己,那么人们该把不正当的利己叫做什么?

概念这种东西来不得一点含糊,否则就会出现认识混乱!你在扣我的人的概念时扣地那么紧,怎么到这里却放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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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35:37
我已经告诉你.我对你所说的利已皆是指正当的利已.所以.你现在只须回答,能不能判断出来即可,不需要其他条件.如果你一定要条件,那么我可以给你个条件,那就是,自己与别人同样需要.请回答,你是否根据我所说的这句话而知道我是打算给别人,还是给自己????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42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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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知道你是要做一件对人类有利的事,我不知道你到底会给别人呀,还是给自己!我也不会关心你到底是给了别人还是自己,我只关心你的行为是否对人类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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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了个咪 发表于 2010-1-15 12:35:57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4:23
猫了个咪 发表于 2010-1-14 14:19
建议楼主去考量甲骨文,也许从甲骨文的象形字中更能发现当代经济学真谛
谢谢提醒!需要的时候,我会去的!我对人的定义就是从甲骨文的象形字开始的!
教授你太牛了,我崇拜你!继续干吧!{:2_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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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5 12:37:30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27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5 11:42
我已经说了,按你的正当 的利已来说话,这也就是说,这里的利已就是指正当 的利已(再一次强调.对你说利已时,专指正当的-----除非特意指出其他意义).而按正当的利已这层意思来说,你的利已即利人,同样是他人与自己不分.
你的引文在108楼,而我的明确强调在86楼-----还用再说什么吗?
既然说到这里了,我就多说两句!

正当的利己就是正当的利己,不能用利己来代替!利己包括正当的利己和不正当的利己。它们二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内涵,不能混用!

你说利己即利人,那就意味着不正当的利己也是利人,你明白吗?这个不是一个专指就可以解决了的问题,你把正当的利己给专指为了利己,那么人们该把不正当的利己叫做什么?

概念这种东西来不得一点含糊,否则就会出现认识混乱!你在扣我的人的概念时扣地那么紧,怎么到这里却放松了?
可以,既然你不懂得语言的必要省略,而愿意麻烦,那么你就先在头脑中麻烦一下,凡我所说过的利已,你现在头脑中加利正当这一定语.那么现在我再重新麻炳一次,注意了:
你的正当的利已即利人,是他人与自己不分.

如何?你来分一个我看看.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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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5 12:38:54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35
我已经告诉你.我对你所说的利已皆是指正当的利已.所以.你现在只须回答,能不能判断出来即可,不需要其他条件.如果你一定要条件,那么我可以给你个条件,那就是,自己与别人同样需要.请回答,你是否根据我所说的这句话而知道我是打算给别人,还是给自己????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5&from^^uid=42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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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知道你是要做一件对人类有利的事,我不知道你到底会给别人呀,还是给自己!我也不会关心你到底是给了别人还是自己,我只关心你的行为是否对人类有利!
不要回避,你关心我知道,但我现在想知道你能不能知道我倒底是要打算如何处理这面包.
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么费劲么?????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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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41:53
猫了个咪 发表于 2010-1-15 12:35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4 14:23
猫了个咪 发表于 2010-1-14 14:19
建议楼主去考量甲骨文,也许从甲骨文的象形字中更能发现当代经济学真谛
谢谢提醒!需要的时候,我会去的!我对人的定义就是从甲骨文的象形字开始的!
教授你太牛了,我崇拜你!继续干吧!{:2_26:}
谢谢鼓励!我会继续努力的!不过,我现在只是个草民,还不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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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了个咪 发表于 2010-1-15 12:42:17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5 12:38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35
我已经告诉你.我对你所说的利已皆是指正当的利已.所以.你现在只须回答,能不能判断出来即可,不需要其他条件.如果你一定要条件,那么我可以给你个条件,那就是,自己与别人同样需要.请回答,你是否根据我所说的这句话而知道我是打算给别人,还是给自己????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5&from^^uid=42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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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知道你是要做一件对人类有利的事,我不知道你到底会给别人呀,还是给自己!我也不会关心你到底是给了别人还是自己,我只关心你的行为是否对人类有利!
不要回避,你关心我知道,但我现在想知道你能不能知道我倒底是要打算如何处理这面包.
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么费劲么?????
你不要再问了,你再问的话,民科就会告诉你,你根本就没有认真看我前面的观点,你也理解不了,争论无益,还是就此打住吧。然后体面的溜走了{:2_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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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45:37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5 12:38
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35
我已经告诉你.我对你所说的利已皆是指正当的利已.所以.你现在只须回答,能不能判断出来即可,不需要其他条件.如果你一定要条件,那么我可以给你个条件,那就是,自己与别人同样需要.请回答,你是否根据我所说的这句话而知道我是打算给别人,还是给自己????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5&from^^uid=42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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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知道你是要做一件对人类有利的事,我不知道你到底会给别人呀,还是给自己!我也不会关心你到底是给了别人还是自己,我只关心你的行为是否对人类有利!
不要回避,你关心我知道,但我现在想知道你能不能知道我倒底是要打算如何处理这面包.
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么费劲么?????
我知道你想做一件对人类有利的事还不够吗?我有那个必要去管你具体怎么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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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5 12:54:54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5 12:37
可以,既然你不懂得语言的必要省略,而愿意麻烦,那么你就先在头脑中麻烦一下,凡我所说过的利已,你现在头脑中加利正当这一定语.那么现在我再重新麻炳一次,注意了:
你的正当的利已即利人,是他人与自己不分.

如何?你来分一个我看看.
不是我不懂必要的省略,而是有些东西不能省略!

你认为他人和自己不能同时叫做人吗?一个利人类这么简单的问题,你怎么愣是要往自己和他人上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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