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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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的起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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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1-1 15:26:0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19-1-1 14:59
说劳动价值论起源于洛克,不为过。不过,洛克只是开了头,并没有往下引申出价值决定价格、等劳动量交换之类 ...
罗朋鸟是个不成熟的劳动价值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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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9-1-1 15:36: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19-1-1 14:59
说劳动价值论起源于洛克,不为过。不过,洛克只是开了头,并没有往下引申出价值决定价格、等劳动量交换之类 ...
价值就是价格,价格就是价值。不需要说什么,价值决定价格之类。

任何交换,都是等劳动量的交换,都是等价格、等价值的交换。



价格(若干物品,侧重于货物的量值)=价值(若干劳动,侧重于劳动的量值)=价钱(若干货币,侧重于货币的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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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不同 发表于 2019-1-1 15:43: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19-1-1 14:59
说劳动价值论起源于洛克,不为过。不过,洛克只是开了头,并没有往下引申出价值决定价格、等劳动量交换之类 ...
你大概不知道阿奎那的思想是什么吧

在新千年到来之前,英国BBC曾发起过一个“千年思想家”网上评选,历时一月。马克思在这次评选中排名第一,阿奎那排第五。有人根据这次网上评选的结果称马克思为公认的千年第一思想家,那么阿奎那就是公认的千年第五思想家了。

阿奎那把法律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是永恒法,就是《圣经》上的摩西十诫这些。体现“上帝对于创造物的合理领导,就像宇宙的君王那样具有法律的性质……”其实《圣经》是我们通俗的叫法,正式的名字叫《约》,按耶稣诞生前后分为《旧约》与《新约》,是上帝为人类订立的约法之意。

第二层是自然法,是理性动物“在某种程度上分享神的智慧,并由此产主一种自然的倾向以从事适当的行动和目的。”

“自然法包含着一切有利于保全人类生命的东西,也包含着一切反对其毁灭的东西。第二,在人的身上有一种根据人与其他动物所共有的天性而进一步追求某些比较特殊的目的的倾向。由于这种倾向,就有自然教给一切动物的所有那些本能,如性关系、抚养后代等等,与自然法有关。第三,在人的身上有某一种和他的理性相一致的向善的倾向:而这种倾向是人所特有的。”

简单说就是人类天然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正如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平等,他们都由造物主赋与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不过——

圣托马斯是决不会写出这句话来的。他所强调的不是权利而是义务,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公共幸福。虽然人们都带有共同的人性,他们在国家里却不是平等的:事实上,能够考虑到他们的决非等同的能力的政治组织形式,才是最好的政治祖织形式。虽然人们的精神无疑地是自由的,他们在国家里却并不自由:只有在他们接受一种并非由他们直接制定的秩序时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人们在思想、结合或财产方面没有不可让与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圣托马斯对于财产的见解是很有趣的。我们在这本选集里收进了几段讨论这个问题的文章,虽然这并不能够正式地算作圣托马斯的政治论文。研究社会学说的人将在其中找到一些可供思考的有价值的资料。我们在这里应该指出,私有财产制只有作为一时的权宜之计才是正当的。自然法所能告诉我们的是,上帝为了人们的使用和利益而创造了物质财富。“私有财产权并不违反自然法,而是由人类的理性所揭示的对于自然法的补充。”私有财产虽然是允许存在的,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是必要的,却不能并且也不应该损害公共幸福。因此,穷人被逼向另一个人拿取多余的财物并不算是盗窃。园此,单纯为了利润而积累财富也是应该谴责的。在货物的交易中只能允许获取适度的利润。由贷款而得的利息收入是地道的重利盘剥,并且是一种罪孽。这里丝毫没有把私有制或对于财富的追求看作是一种“自然权利”的意思。事实上,倒是规定了一切条件,由国家全面地干预经济生活的管理和调节工作。——《阿奎那政治著作选》英译者序言

这位公认的千年第五思想家与第一思想家之间是不是有许多相通之处呢?

第三层是人法,就是人类成文法。人类成文法与科学十分相似——

在推理时,我们从天然懂得的不言自明的原理出发,达到各种科学的结论,这类结论不是固有的,是运用推理的功夫得出的;同样地,人类的推理也必须从自然法的箴规出发,仿佛从某些普通的、不言自明的原理出发似的,达到其他比较特殊的安排。这种靠推理的力量得出的特殊的安排就叫做人法。
......
在人的身上存在着一种倾向为善的自然习性。但人们只有实行“某种锻炼”才能使这种德性臻于完善。⋯⋯而能够不靠别人的帮助从事这种锻炼的人确实是少有的。⋯⋯所以我们必须互相帮助以获得那种能够导致盛德的锻炼。固然,有些青年由于善良的秉性或教养,或者特别是由于神的帮助,自愿想过有德行的生活;对于这样的青年,只要有父亲的指导和劝告就行了。但还有另外一些青年,他们性情乖戾,易于作恶,就很难为忠言所感动。必须用压力和恐吓手段使这些人不做坏事。如果用这种方法防止他们作恶,就能保证社会上其余的人享受太平生活;他们自身也终于会受习惯的力量的诱导,自愿去做他们过去只是由于畏惧才做的事情,从而以行善为常事。这种迫使人们畏惧处罚的纪律就是法纪。

对于人类成文法的例外情况(实际上从属于自然法),阿奎那写道:

立法者无法预料一切个别的情况,他在制定法律时便力求使它适合一般的情形,以期普遍适用。所以,万一遵守这种法律会损害公共福利,那就不应当加以遵守。例如,一个城市在被围期间可能颁布一项法令,命令将各个城门严加锁闭,而这种规定一般说来是有利于公共幸福的。但是,万一敌人正在追击一些能对城市安危起决定作用的公民,那么,如果不开城把他们接进城来,那将是该城的极大不幸。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应当打开城门,这虽然违反法律的条文,却照顾到那个立法者所注意的公共幸福。
然而,我们必须记住,如果对于法律条文的判断并不是一个关于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迫在眉睫的危险的问题,那么,什么事情与公众有利,什么事情与公众不利,就不是任何人有权解释的了。

霍姆斯大法官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诠释完全照搬了阿奎那的表述。

第四层是神法,神法实际上就是内心的道德律。按照康德的说法,法律是“他律”,道德是“自律”,这一思想显然来自阿奎那——

神法在其实施惩罚的方面与人法有所不同。既然法律是根据一项已经宣告的判决实行惩处的,法律的惩罚就只用于立法者有能力作出判决的问题上。人作为人法的制订者,只能对外在的行动作出判断,因为正如我们在《列王记上》中读到的,“人看见显现的事”。只有作为神法制订者的上帝才能判断意志的内在活动,如大卫王所说,“神是内心活动和驾驭手段的探索者。”
哥不生产知识,哥只是知识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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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1-1 17:42: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包不同 发表于 2019-1-1 15:43
你大概不知道阿奎那的思想是什么吧

在新千年到来之前,英国BBC曾发起过一个“千年思想家”网上评选,历 ...
穷人被逼向另一个人拿取多余的财物并不算是盗窃。园此,单纯为了利润而积累财富也是应该谴责的。在货物的交易中只能允许获取适度的利润。由贷款而得的利息收入是地道的重利盘剥,并且是一种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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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基本的良心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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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9-1-1 22:05: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阿奎那的劳动者要求报酬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天壤之别。前者是劳动者要求报酬,后者论述的是劳动的价值而非劳动者要求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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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9-1-2 00:50: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包不同 发表于 2019-1-1 15:43
你大概不知道阿奎那的思想是什么吧

在新千年到来之前,英国BBC曾发起过一个“千年思想家”网上评选,历 ...
阿奎那说价值了吗?
帖那么多,你都看懂了吗?
你那点脑子只会贴来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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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st 发表于 2019-1-2 08:23: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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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不同 发表于 2019-1-2 08:23: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19-1-2 00:50
阿奎那说价值了吗?
帖那么多,你都看懂了吗?
你那点脑子只会贴来帖去。
不好意思,
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罗素
.
我不会像民科一样生产垃圾
我只是知识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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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1-2 08:56:2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包不同 发表于 2019-1-2 08:23
不好意思,
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罗素
.
你是搬运工啊,怎么能让别人去问罗素呢?你应该把罗素的相关论述搬运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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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不同 + 1 你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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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zhifubao 发表于 2019-1-2 09:09: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天天吹嘘马克思,却把阿奎那晾在一边!!!这些学者们居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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