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个人他把他的钱和银行借来的钱投资办了一个企业,这个企业的利润是否是这个投资办企业的人的? 如果,这个企业赔钱,这个损失是否是这个办企业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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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允许用个人的钱投资,所有的钱都来自银行。
由于企业实行按劳分配,所以你把自己的钱投入企业,并不能让你在分配的时候占据任何优势(相比企业其他员工),你投钱与不投钱,不影响你的收入,收入只与你的劳动岗位有关。所以,你自己也不会愿意把钱投入企业的。
其次,原则上,银行的钱由企业全体人员一起背负,共同承担。
企业有利润,大家还是按劳分配掉,成为大家的奖金;企业赔了钱,大家一起扣工资,背债务。
最后,如果有一个人愿意自己背负债务,并且其他人也同意拿固定工资,那么在还清国家贷款之余,剩下的钱可以归这个人,当然,如果企业不清贷款,余额只有这一个人背了。
这样做有一个前提:你得证明你有经济实力背负贷款的责任,因为贷款是终身追索的,不是说你来个破产就可以赖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