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公社时代的分配方式,肯定不是平均主义的,而是按劳取酬的,社员们每天只有出工劳动,才能记工分,不出工是没有工分的,而且,每个社员劳动同样的时间,所得到的工分是不一样的,强劳力比弱劳力的工分高,劳动态度好的比劳动态度差的工分高,干活质量好的比干活质量差的高,干技术难度大的活比十技术难度大的工分高,你没有任何事实证明那个时代是平均主义分配的。那个时代农村的按劳分配程度,绝对比现在私营工厂里的按劳分配程度高。
2、上世纪八十年代在“砸烂大锅饭”的口号下,肯定不是仅仅砸烂了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何况当时根本就没有搞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而是解散了集体经济,将集体化生产劳动改变成了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方式,而且,直至今天我国农村还是一家一户的个体劳动方式。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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