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国际环境下,华为要面对的这场诉讼和有关5G的挑战,将旷日持久、暗礁不断。
美国东部时间1月28日下午4点30分,美国三大部部长和FBI局长同时出现在美国司法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正式要求引渡在加拿大处于保外的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
他们包括美国代理总检察长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商务部长罗斯(Wilbur Ross)及国土安全部长尼尔森(Kirstjen Nielsen )、联邦调查局长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A. Wray)。
这意味着美国在1月30日之前正式申请引渡孟晚舟的概率非常高。此时,距离12月11日孟晚舟第三次听证会上,加拿大法官做出在12项有限条件下让孟晚舟保释的决定已经过去49天。
《华盛顿邮报》消息称,加拿大司法部门已确认收到美国的正式引渡要求。
此时正是全球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布局5G技术的关键时刻。在此背景之下,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不同背景的分析人士认为,华为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纽约时报》昨天的一篇文章称特朗普政府认为,世界正在进行一场新的军备竞赛,在一个由计算机网络控制着(除核武器以外)最强有力武器的时代,任何主导5G技术的国家,都将在本世纪的大部分时间拥有经济、情报和军事上的优势。
美国政府认为,未来六个月至关重要。这六个月内,各国将陆续开始拍卖新的5G手机网络的无线电频谱,并将决定数十亿美元建设基础性交换系统的合同归属。这也是遏制中国,乃至以华为为代表的中国电信设备企业在全球5G市场上获得市场的关键六个月。
美国发出两份起诉书涉23项罪名
美国司法部针对华为、其子公司及孟晚舟公布了两份起诉书。第一份起诉书来自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院(下称“1号起诉书”),这份起诉书主要指控华为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禁令;第二份起诉书来自华盛顿西区检察官办公室(下称“2号起诉书”),起诉华为及华为美国子公司涉嫌盗取商业机密。
两份起诉书共涉及23项罪名。
中国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前官员、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指出,(其中指控孟晚舟涉嫌多个罪名)是引渡程序中的策略之一,即广种多收,如果有一个罪名不成立还有其他罪名,以确保引渡成功。
“1号起诉书”将华为公司、星通技术公司(Skycom Tech Co. Ltd.)、华为美国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和孟晚舟均列为被告,指控他们为了在伊朗开展业务误导了一家全球银行和美国当局,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禁令,共涉及13项罪名。
其中,华为和星通被控银行欺诈、合谋银行欺诈、电信欺诈、合谋电信欺诈、违反《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合谋违反《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以及合谋洗钱。
华为和华为美国公司被控合谋妨碍司法公正;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被控银行欺诈、电信欺诈,以及合谋实施银行和电信欺诈。
“1号起诉书”称,欺骗金融机构和美国政府有关华为在伊朗的业务活动是华为的一项长期计划,导致金融机构们涉嫌违反美国法律,处理与伊朗有关的交易,其中一家银行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通过美国结算了超过1亿美元与星通相关的业务。
“1号起诉书”罗列了其眼中四位被告主体在“欺诈银行”方面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2012年末到2013年,在媒体披露华为与星通的关系之后,华为员工,特别是高管孟晚舟,继续向金融机构隐瞒星通是华为附属公司的事实,谎称华为早在2007年将其对星通的权益出售给了一个无关的第三方,星通仅仅是华为在伊朗的当地商业伙伴,“1号起诉书”断定,星通是华为长期以来的伊朗分支机构。
其二,当华为的主要全球银行合作伙伴之一(在起诉书中被命名为“金融机构1”)2017年中止与华为合作后,华为涉嫌向其余几家银行合作伙伴进行虚假陈述,以维持和扩展这些关系。 据称,华为及其负责人多次谎称是华为决定终止与“金融机构1”的银行业务关系,但实际上是“金融机构1”决定终止银行业务关系。
第三,在2007年,华为创始人(其身份并没有被明确指出,但为美国纽约东区大陪审团所知)向FBI代理人谎称华为没有与伊朗公司直接交易,华为遵守所有美国出口法律。孟晚舟则于2013年8月亲自向华为主要银行合作伙伴之一的一位高管做了一次演讲,谎报华为与星通之间的关系。
“1号起诉书”还称,2017年,当华为意识到受美国政府调查后,华为及其子公司华为美国试图通过将有关华为伊朗业务的证人转移到中国。
美国土安全部长尼尔森说:“华为及其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违反了美国法律并从事了破坏美国安全的金融欺诈活动。他们蓄意进行了数以百万美元计的直接违反《伊朗贸易制裁规则》的交易,这类行为不会被容忍。”
商务部长罗斯称多年来中国公司们违反了美国出口法律并破坏了制裁,经常利用美国的金融系统来帮助他们的违法活动。他强调特朗普政府对那些违反美国出口控制法律者的打击都将更为严厉。
对于“1号起诉书”的起诉内容,华为公司回应称,对美国政府针对华为提出的指控感到非常失望。孟女士被捕之后,华为试图与司法部就纽约东区的调查进行讨论,但被拒绝且没有给出任何理由。
罗斯强调起诉华为和孟晚舟与中美贸易谈判无关,属于执法行为。但纽约时报近期的评论认为:“特朗普政府在谈到同中国企业有关的国家安全担忧时,日益将自己的贸易立场混杂进去。”
华盛顿西区检察官办公室发出的“2号起诉书” 则事关一个旧案。这个案件要追溯到2014年,原告方是美国三大运营商之一的T-Mobile。当时T-Mobile起诉华为,称其在美员工企图盗取关于T-Mobile自主研发的智能手机测试机器人的相关机密,并且将相关技术机密应用于自身的手机产品研发之中。
在T-Mobile起诉华为的相关资料中显示,当时这位华为员工在T-Mobile位于西雅图的实验室中参观时违规在禁止拍摄区域进行拍照,并且企图将一个体积不大的机器人零部件塞进电脑包内带出实验室。其行为在被T-Mobile实验室中的监控拍下以后被安全人员发现,随后该名员工也承认了存在盗窃行为。正因为此事T-Mobile也解除了和华为公司的相关合作。
当时华为的表态是员工的确存在不当行为,但是不存在华为企图窃取T-Mobile的技术机密。当时,华为认为,T-Mobile的相关信息与技术在网络上能轻松找到,比如YouTube,并且设计和规格的详细信息已在多项专利中公布。但西雅图的陪审团还是在 2017 年 5 月最终裁定:华为违法与T-Mobile的商业合同,需要赔付对方 480 万美元。480 万美元,距离T-Mobile要求的 5 亿美元赔偿金,有相当大的差距。西雅图的陪审团给出的理由是:华为的行为并非“故意和恶意”。
此次华盛顿西区检察官办公室发出的起诉书则涉及10项罪名,其中一些罪名涉及刑事责任。
2号起诉书详细说明了华为盗取T-mobile机器人技术的过程,引用了华为员工和华为美国公司员工之间的多份邮件。
根据美国的相关法律,密谋和企图窃取贸易机密将面临500万美元罚金、或窃取贸易机密价值三倍罚款,以较高金额为主。汇款诈欺和阻挠司法可处以50万美元罚款。
联邦调查局局长雷伊在发布会上指出,“华为密谋窃取美国企业的专利技术,借此取得不公平的经济优势伤害了全球自由和贸易市场。联邦调查局不会容忍腐败企业违反让美国和其企业能发展的法律。”
但截至2017年5月的那场裁决,综合来看,华为与T-Mobile之间的纠纷是企业之间的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非涉及“国家间谍”的指控。
对于“2号起诉书”的相关内容,华为公司回应称,华盛顿西区法院关于华为商业秘密案件的相关民事诉讼早已和解,和解前西雅图陪审团也对商业秘密相关诉请做出了没有赔偿、华为不存在主观恶意的裁决。
中国外交部、工信部和华为公司先后针对美国的起诉决定给出回应。
外交部发言人在回应中强调三点。一是中方高度关切美国司法部对华为公司及其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等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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