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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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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从实证与规范角度说说剩余价值 [推广有奖]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1:34:4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9-2-8 21:18
在马氏看来,所谓人和机器不能“拆分”,是属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理论,目的在于“掩盖”价值唯工 ...
在马氏看来,所谓人和机器不能“拆分”,是属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理论,目的在于“掩盖”价值唯工人创造。你用资产阶级这一”庸俗经济学“的理论去论证他的”剩余价值论“破产,应该是驴唇不对马嘴。
——————————————————
我只是指出价值是企业创造的事实。
由于有所有权逻辑的支撑,剩余价值不管是谁创造,都归资本家所有。资本家就是一点不劳动,也可以所有。资本家如果劳动,还要拿工资呢。
我说剩余价值论破产,一是说他的大前提错误(创造权逻辑的大前提),二是价值是人创造的小前提也错误,所以结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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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9-2-8 21:35:0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1:27
马氏从来不否认资产阶级的所有权逻辑,而是在承认这个逻辑前提下才提出工人是劳动者,资本家则不是,所以 ...
根据哪个所有权逻辑?是资产阶级法律制度规定的企业所有,还是人类谁创造,创造物归谁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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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1:41:1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9-2-8 21:35
根据哪个所有权逻辑?是资产阶级法律制度规定的企业所有,还是人类谁创造,创造物归谁的所有?
企业所有权收益归所有者所有——这是所有权逻辑的大前提——这被多国形成法律
企业增加值(新创造价值)归创造者所有——这是创造权逻辑的大前提——没有被多国形成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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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9-2-8 21:41:4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1:34
在马氏看来,所谓人和机器不能“拆分”,是属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理论,目的在于“掩盖”价值唯工 ...
你大前提都没弄对,企业创造是资产阶级的事实,马氏又没有否认,你的指出不是在无的放矢吗?

此外,你不管剩余价值是谁创造,可这正是马氏要管的地方,不然他认为怎么会产生“剥削”的问题呢?资本家“发财”的秘密又有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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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1:43:5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9-2-8 21:41
你大前提都没弄对,企业创造是资产阶级的事实,马氏又没有否认,你的指出不是在无的放矢吗?

此外,你 ...
所有权逻辑的大前提——企业所有权收益归所有者所有,被多数国家变成了国家法律,是基本的民事权利。

创造权逻辑的大前提——企业增加值归创造者所有,目前为止大部分国家并不承认,但有些人认为应该如此。

价值观难以说对或错,只能说优或次优,显然多数人认为所有权逻辑要优于创造权逻辑,所以选择了所有权逻辑。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选择呢?有人说,经济学就是一个选择的学问,这需要对经济学有研究的人来回答了。笔者在此抛下这个问题,希望对经济学有些研究的人踊跃回答。
——————————————————————
您能回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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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9-2-8 21:49:2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1:41
企业所有权收益归所有者所有——这是所有权逻辑的大前提——这被多国形成法律
企业增加值(新创造价值) ...
“被多国形成法律”就代表正义啊?在马氏看来,那都是资产阶级剥削工人阶级的王法,这正是他提出剩余价值论,揭示这个“私有制”代表的王法要推翻的原因。如同主奴关系是多个王朝形成的人与人关系一样,这只是一个存在的事实,并没有说明任何合不合理的道义问题,是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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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9-2-8 21:53:4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1:43
所有权逻辑的大前提——企业所有权收益归所有者所有,被多数国家变成了国家法律,是基本的民事权利。

...
这有什么不能回答的,一句话:从未听说经济学存在一个所有权被质疑的问题,马氏理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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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1:57:2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9-2-8 21:41
你大前提都没弄对,企业创造是资产阶级的事实,马氏又没有否认,你的指出不是在无的放矢吗?

此外,你 ...
你大前提都没弄对,企业创造是资产阶级的事实,马氏又没有否认,你的指出不是在无的放矢吗?

此外,你不管剩余价值是谁创造,可这正是马氏要管的地方,不然他认为怎么会产生“剥削”的问题呢?资本家“发财”的秘密又有谁知道呢?
——————————
我的所有权逻辑的大前提是对的,价值是企业创造,是说价值不是人创造。这都是针对性极强的。
前者针对的事马的创造权逻辑大前提,后者针对的是创造权逻辑小前提,马的大前提、小前提都是错误的,结论当然是错误的。
马用错误的前提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有逻辑能力的人都能看出来,只能忽悠一些感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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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2:08:2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9-2-8 21:53
这有什么不能回答的,一句话:从未听说经济学存在一个所有权被质疑的问题,马氏理论除外。
这个回答有点过于简略了吧?
可能很少人思考这个问题。
我回答一部分做个示范?
假设不承认所有权逻辑承认创造权逻辑会有什么结果?
那么没有投资者敢于投资雇佣他人生产了,雇佣性质的企业也无法存在了。
只有劳动者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企业存在了,结果会如何?
中国人是身临其境吧?
所以,中国也不用创造权逻辑,而采用所有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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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9-2-8 22:09:1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2-8 21:57
你大前提都没弄对,企业创造是资产阶级的事实,马氏又没有否认,你的指出不是在无的放矢吗?

此外, ...
在马氏看来,你的逻辑和资产阶级同穿一条裤子,用企业来掩盖什么人在创造。企业只是生产组织,如同人的马甲,归根结底是人在创造,而不是马甲。为此,用马甲创造来代替人创造,这不仅是资产阶级忽悠广大无产阶级的东西,而且还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强制规定的东西。你说马氏忽悠人,马氏说是你和资产阶级不仅在忽悠人,而且还在欺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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