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义的定义
(朱奇)
一直以来,民粹概念的模糊性,民粹与民主的界限的模糊性,导致人们在倡民主和反民粹之间处于两难境地。我现在尝试给民粹主义这个古老的概念符号赋予明确的政治学内涵,尝试在民粹与民主之间划出一道清晰的界限,供政治理论研究者和政治实践者参考、批判。
民粹主义的内涵: 民粹主义特指不仅把民意和全民选举视为合理政治的必要条件,也把民意和全民选举视为合理政治的充分条件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操作。
民主主义的内涵:民主主义特指把民意和全民选举、科学的思维方法、言论自由、现代政党制度、司法机构独立进行违宪审查都视为合理政治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操作。
民粹与民主之间的界限不在于是否尊重民意和全民选举,民意和全民选举是民粹与民主的共同要件。民粹与民主的界限在于前者视民意和全民选举为合理政治的充分条件,后者则仅仅把民意和全民选举视为合理政治的必要条件之一,科学的思维方法、言论自由、现代政党制度、司法机构独立进行违宪审查也同样不可或缺。
民粹主义在已经实现民主选举机制的国家必然导致一种特殊政治悖论,那就是选民选举出来的政治代理人的国家治理行为反而会远远偏离选民的真实内在需要格局。典型的案例是纳粹德国。
民粹主义在尚未实现民主选举机制的国家也必然导致一种特殊政治悖论,那就是“民主革命”却无法带来民主社会。典型的案例是前苏联、北韩等。
对民粹主义的约束有四道防线。
约束民粹主义的第一道防线是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全面地、动态地认识选民的内在需要。人的内在需要是一个由五种基本需要组成的格局,并且这五种基本需要的数量程度还是动态变化的。传统的抽象思维方法总试图将这五种需要再进一步归纳为某种单一需要,而科学具象思维方法则认为人的需要就是由多种需要组成的需要格局,了解人的需要就是动态统计需要格局中每种需要的数量程度(详细描述可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七、八、九章)。民粹主义一贯突出强调五种内在需要中的平等需要,甚至把人的全部需要单一化、极端化为平等需要。
约束民粹主义的第二道防线是自由主义。如果没能科学地统计计算出选民的内在需要格局及其动态变化,自由主义会天然地拒绝把一种单一化、静态化的需要当作全社会的选择。纳粹出现在德国,与德国的自由主义没有其他民主国家那么根深蒂固有关。在当代社会,言论自由是约束民粹主义的一把利器。
约束民粹主义的第三道防线是现代政党制度。政党只能是松散结构的助选工具,而不能是金字塔结构的强力机器。否则选民就很容易被少数单一化、静态化内在需要非常强烈的极端主义者所裹挟,形成碾压一切的虚假民意。德国居然容忍国社党成立准军事组织冲锋队,也是纳粹利用民选机制上台的重要原因。
约束民粹主义的第四道防线是国家强力机器习惯性服从司法机构独立进行的违宪审查。当一个国家的人民面临极端严峻的困境时,民意也会迷失方向。此时,国家强力机器能否习惯性服从司法机构的包括独立进行违宪审查在内的独立裁决,就是约束民粹主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治是民粹主义的天敌。 一个国家是真法治还是假法治,一个国家的司法是真独立还是假独立,关键要看能否独立进行违宪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