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10 发表于 2019-2-14 22:33
那么大哥应该这样说:由于货物生产系统发生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大,或,由于货物供给系统发生的 ...
上述大哥、兄弟所说,其实还是复述马克思的思想,只是字词有所不同,着重点、突出点有所不同,等等。
假设,马克思这样讲:面包行业内,凡是把面包烤糊了的,干脆不算作面包劳动算了,而面包量=面包合格量。
那么,大哥是这样讲:面包行业内,凡是烤好烤糊面包的,一律算作面包行业的劳动,而面包量=面包合格量。
上述之类,都是处理手法上的不同,就譬如理发师张三是先刮胡子,而理发师李四是先洗头,而王五先剃头。
其实,马克思说的社会必要劳动,亦即任一行业的平均化劳动=总产量针对总劳动量,本来就是这样。
比如,面包行业投入了100人天的劳动,烤糊了面包5单位,烤好了面包100单位,合计105,合格100。
则说,面包行业的社会必要劳动,是1单位面包(即合格的面包)的劳动量=1人天,
100人天对合格100。
亦即,其实和大哥所说是一码事。
亦即,
相当于:马克思区分界定了,总的劳动生产率=(废品量+合格量)/总劳动量,有效劳动生产率=合格量/总劳动量。
相当于:马克思默认,劳动量不言而喻就是有效劳动量,无效劳动量不需要提及,可只看总量性的合格品、劳动量。
相当于:马克思在说到社会必要劳动的时候,已经把某种商品的生产看成一个集合,一整个生产系统,是行业性的。
也就是:社会必要劳动就是一个人(一个巨人=一个行业的所有劳动者)之总劳动量、总产品量(合格的总产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