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游戏规则的突破性创新
创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在持续进行。然而,“突破性创新”的时间间隔更长,对经济的重要领域甚至是所有领域及其增值链都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通常,这些创新是“颠覆性的”,也就是说,它们从根本上打破了以前的流程或技术,并用新的技术取而代之。对于任何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大国来说,这些突破性创新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这些创新对于以往的市场领导者及其地理位置也具有颠覆性,并且能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巨大的扭曲。
典型的例子就是蒸汽机、铁路、电力开发、内燃机和汽车、飞机、无线电和电视、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发明。
只有拥有并掌握新技术的国家才能始终在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
当今最重要的突破性创新就是数字化,尤其是人工智能应用的快速传播:
在互联网时代,全球平台经济在世界市场层面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在全球范围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平台经济提高了商品的可用性和商品价格的透明度,从而推动商品与服务流的国际化,促进更多的竞争出现。相反,少数公司的垄断则会导致市场萎缩。
如今,大型互联网平台拥有大量的资金和数据,正在成为创新的驱动力,改变全世界的附加价值链。
因此,如果一个大型经济体想要在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取得成功,就必须适当地参与平台经济的增值。目前为止,德国与欧洲并没有参与其中,给其他领域造成了失去竞争地位的巨大风险。一些大型相关领域(如交通、医疗卫生、数字云学习(远程学习))的“入场券”还未告罄,但世界上许多公司也正在努力,在这些领域发挥全球领导作用。
人工智能的应用可以说代表了自蒸汽机发明以来最大的突破性创新,因为它们平等地延伸到所有经济、工业和服务领域、物流和运输、工作、私人和社会生活。各种应用都通过机器学习不断优化与进一步发展,这代表创新过程正在经历进一步加速。未来关键的人工智能应用包括自动驾驶与医疗诊断。德国在该领域的基础研究仍然强大,但是实际应用方面则明显落后。
就自动驾驶而言,如果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的数字平台来自美国,未来汽车的电池来自亚洲,那么德国和欧洲在这一领域的损失将达到50%以上。而且这些影响,远远超出汽车行业的本身。因此这个问题不仅仅关乎该领域的公司,还关乎经济乃至整个国家的利益相关者。
机器与互联网的相互连接(工业4.0)则是另一个极其重要的突破性技术。(生产)机器构成的“真实”世界和互联网构成的“虚拟”世界之间的区分正在日益消失。机器通过互联网与其它机器及人类进行连接。互联网被赋予了一个新的维度;从经济效益的角度来看,工业生产中应用互联网技术逐渐成为标配。在这种机器和互联网的融合中,哪一方将起主导作用还完全不清楚;这一变化才刚刚开始。
未来更进一步地突破性技术可能是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新材料和轻量级建筑技术以及量子计算的发展。
改变世界规则的创新速度
与过去相比,今天的创新速度大大加快。二十世纪初,人们已经知道了电视、传真和移动电话的原理,然而花费了数十年才通过技术发展实现了应用与商业化。
在过去的15年里,创新的速度已经大大加快,尤其是在数字和未来的相关领域。这意味着可能与这些快速的发展掉队。面临这一风险的公司和经济体将会从“规则制定者”转变为“规则遵守者”,为国家及时采取行动提供平台。
当数字革命的主要方面与传统研究、应用相联系时,创新的速度将再次大幅提高。
人工智能的应用也会加快创新的速度。未来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以更快的速度决定是否要加入某一领域的创新竞争,而且与早期创新周期相比,这种决定的可逆性要小得多。
德国国家工业政策的参考点
德国经济中,掌握工业技术的主导能力是维持德国未来生存能力的决定性挑战。德国经济必须能够经受住所有主要领域的全球竞争,特别是在关键技术和突破性创新方面。
工业在经济附加值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不仅仅是一个参考点,更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同时,这也是判断德国是否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将工业在经济附加值总额中的占比提高到25%对于德国来说是合适的,也是可能的。但对于欧盟来说,这个任务就要艰难得多,因为很多国家还在全面开展去工业化进程。然而,逆转这一趋势才符合德国的经济利益,因为欧洲工业的复兴可以为所有欧洲国家提供重要的发展动力。因此,到2030年,整个欧盟的工业占比应增加到20%。
保持一个闭环的工业增值链,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增值链的所有部分——从基本材料的生产,到制造和加工,再到分配、服务、研发,都存在于一个经济地区,那么各个环节将更具抵抗力,增值链也更有可能实现或扩大竞争优势。因此我们需要一套全盘的方法和分析,以确定以前的增值链受破坏与威胁的环节,同时还要达成一致,制定阻止与逆转进一步破坏的适当措施。
我们必须扩大现有的优势,同时在德国优于其他国家的领域要开展赶超进程。经验表明,一旦在工业竞争中“败下阵来”,工业领域就很难重夺其竞争力。因此,我们必须为争取每一份工业岗位而奋斗。把工业分为“脏乱陈旧”和“清洁新型”的是错误的做法。
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也至关重要,因为这些中小企业正是德国的特色优势。许多中小企业已经用高度专业化的产品和应用(隐形冠军群)“征服”了部分世界市场,具有强大的技术专长和竞争力。然而,由于快速的创新进程,尤其是数字化进程,他们特殊的技术能力经常可以在其他领域被发现,这给中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中小企业需要个性化的优惠与扶持。
德国与欧洲的龙头企业:规模是关键!
随着综合的全球市场的出现,越来越多的领域开始浮现一个问题,即工业利益相关者是否需要大量资金来成功地参与国际竞争或提供特定的产品和服务。大型商用飞机只能由一定规模的公司建造;铁路系统的建设与现代化需要开展众多大型工程,耗费超过300亿美元;全球市场中成功的大型互联网平台也需要庞大的资金。工厂建设、国际金融、银行业以及许多产业都是如此:它们都需要实力雄厚且与中美竞争者处于同一水平的利益相关者。
一个企业必须拥有大量的资本才能实现重大项目并在国际竞争中与大型竞争对手较量,但如果一个国家缺乏这样的企业,这个国家就会排除在一个日益重要、不断增长的全球市场之外。
因此,令人担忧的是多年来德国几乎没有出现这样规模的新企业,而像AEG或Grundig这样的前世界领导品牌,早已不知踪影。
在美国和中国,许多大型的全球市场参与者已经羽翼丰满,特别是在电信技术、互联网和数字化领域,这推动了这些国家在一些领域的增加值大幅增长。
鉴于当前的全球市场,德国或欧洲的公司合并是有用且有必要的,但由于现行法律过分强调国家和地区市场,这些合并往往都失败了。因此,必须在适当的情况下重审和修改德国与欧洲的竞争法,以便德国与欧洲的公司还能以较高水平参与到国际竞争当中。
西门子、蒂森克虏伯、各个汽车制造商或德意志银行等现有的领军企业,在已经存在了100年甚至更长时间,并已成为成熟的全球参与者。空中客车在航空工业的地位,已经牢不可破,但它的诞生甚至也要追溯到50年前。
这些企业的生存与长足的成功符合国家利益,因为它们极大地促进了增值,同时也在世界上树立了德国经济与工业的良好形象。
很多公司希望通过接管其他国家的公司来提升自己在特定市场中的地位。德国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一个开放的国家,这类接管在未来是可能的,也是可取的,因为这符合德国对市场经济的理解。
国家对于外国公司接管的禁令在未来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只有在防范国家安全风险(包括关键的基础设施)时才能使用这一禁令。
如果接管行为的目的是提高技术与创新领导力而不关乎国家安全利益,那么通过合适的投标来阻止这种接管首先应该是德国私营部门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仅提供鼓励与支持。
只有在极其重要的情况下,国家才会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充当股份的购买者。但是,总的来说,国家持有的股份可能长期不会增加,这就是为什么要考虑建立国家参与机制,并要求政府定期向议会汇报任何参与的程度。新接管的股份原则上必须通过其他各方的私有化来平衡:
国家是否应该使用现有的选择以及使用的程度原则上都必须根据新的经济比例原则来评估与决定。
1. 一个过程的经济意义越小,国家对该经济过程的干预就越少。
2. 一个过程的经济意义越大,国家积极主动参与其中的行动空间就越大。如果出现对经济具有现存重要性的挑战,国家的干预可以延伸至限时接管股份以及给予企业补贴。
3. 原则上,每一项干预都应受到限制。只有当干预对于实现经济目标是必要、恰当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
4. 就电池生产这一对附加值极其重要的问题而言,国家可以组建财团提供援助,这种形式的援助是有用且充分的。
5. 而在平台经济、人工智能和自动驾驶等极为重要的问题上,国家可以直接参与(如当年空客的建立)以实现这一目标,这种干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人工智能-空客)
监管政策的原则
德国必须在政治层面不断反思与改进其工业生产的框架条件。
近几十年来,出于环境保护、气候保护、能源转型和社会政策等原因,国家通过干预手段使框架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其他没有经历此变化的国家相比,德国的工业成本提高了,竞争地位也因此受损了。
一些更高级别的政治原因会损害竞争,国家对这一损害的补偿并不是补助,而是寻求恢复竞争的可比性。这种做法也必须遵守欧盟法律。
需要这种措施的领域有:
- 电力与能源价格
- 企业税收水平
- 社会保障贡献率(必须永久保持在40%以下)
国家绝不可以干涉独立企业的商业决策。每个公司都必须自己决定采用哪有政策,进行哪种投资。这体现了决策与责任的高度统一。因此,是否要投资新技术应该由各个公司自行决定。只有企业的行为可以走向成功,也可以导致失败时,市场经济才能真正成功。
国家也不可以随意干预国内、国际中企业的竞争。只有这样,才能优化资源配置,使更好的供应方脱颖而出,实现附加值最大化。
必须坚定不移地遵循市场原则与比较优势原则(大卫·李嘉图)。遵守与坚持这两项原则也符合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意味着一个经济体成功不会损害另一个经济体的利益。如果这另两个原则都可以被认可与实行,那么所有经济体都可以一同发展与壮大。
因此,德国坚持自由、开放的国际市场原则。即使这一原则可能会对本国企业造成不利,德国也希望遵守这一原则,减少乃至消除全球关税,尤其是各个领域工业产品的关税。
德国希望加强和扩大多边主义,因为多边主义是抵御任何形式保护主义的有力保障,也是推动经济和政治稳定的重要动力。
自由、开放的市场需要所有市场参与者与竞争者具有可比的框架条件(公平竞争)。由于一些国家不遵守现行的市场规则,这些框架条件不会自动建立。因此,为了德国的经济利益,德国必须集中力量消除现有的不平等与不利因素。
如果在可见的未来无法为全球市场经济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德国和欧洲必须采取比以往更积极的行动来抵制其他国家不正当的竞争。否则,成功的企业就会陷入不利的境地,并可能由于其他国家的干预被拒之门外。这意味着:
1. 重审并尽可能改革现行的补贴法和竞争法。
2. 一些具有突破性影响的创新领域能获得强大的竞争力,服务于国家的整体经济利益,对于这些领域国家应施行限时补贴。
3. 对倾销和滥用市场主导地位的行为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4. 一些领域的企业规模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德国应推动这些领域的公司合并。
欧洲维度
鉴于欧洲单一市场的巨大成功,德国的工业政策也必须始终遵循欧洲的工业政策。以下这条原则基本上适用于德国和欧洲:单一市场的成员国具有共同的经济利益,因为一个国家附加值的提高会使独单一市场的所有其他成员国受益。
因此,基于最主要的欧盟工业大国的战略,欧盟还需要制定一项工业战略。我们的目标必须是增强整个欧洲的工业竞争力。而许多欧盟国家的去工业化进程必须逐步停止和扭转。只有欧盟成员国共同致力于实现这一目标,才能最终成功。
目前,欧盟和欧元区对财务问题进行了过多的讨论与决策,但较少地关注经济政策这一基本问题。目前,讨论经济政策各个方面的几种不同理事会(竞争力理事会、贸易理事会、电讯理事会、能源理事会)都过于分散,没有一个集中的理事会,将所有不同的方面汇集在一起,进行讨论与决策。
欧洲模式的“工业之友”是朝着正确方向迈进的第一步。除去这种不具法律约束力的交流,欧盟在未来还需要一个“工业部长理事会”,从而减少当前处理单一事项的个别理事会。
进一步举措
工业战略可靠、成功地发展需要所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他们必须共同商定重点领域与措施。这并不会影响国家维护国民繁荣的总体责任。
因此,本草案就是第一步。本草案并未在其内容中声称它是完整的或是需要全面的认可。在未来几周内,它将成为与工业部门、经济部门、工会组织和学术界的利益相关方进行深入讨论的主题,同样,德国联邦议院和政府中的各个政党也会对其进行深入分析。
随后,修订后的战略将在联邦政府内部达成一致并由联邦内阁裁定。
同样,一份有具体实施步骤的指导文件也会经历相同的步骤。该文件会包含必要的法律修正案和其他措施。(如竞争法、参与机制)
在国家战略的基础上,联邦政府随后将迅速致力于制定和采用相应的欧盟工业战略,并倡导其余成员国就各自的工业政策展开深入对话。
如果该战略要取得成功,就必须定期对工业政策的实际发展和联邦政府政策的适当性进行集中评估,且不采用新的、详细的和复杂的监测程序。我建议将2021年作为合适的战略启动时间点。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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