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设规划》要求:垃圾焚烧产能占比达到 50%以上,东部地区达到 60%以上。1)无害化处理率:到 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 3 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70%以上,特殊困难地区可适当放宽。2)原生垃圾零填埋:到 2020 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3)焚烧产能占比:到 2020 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 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 60%以上。4)垃圾分类:到 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5)监管体系:到 2020 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国家政策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上网,按 0.65 元/千瓦时含税电价结算。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 280 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备用下载】
垃圾焚烧行业专题-行业仍处于成长期.pdf
(3.05 MB, 需要: 5 个论坛币)
乐晴智库搜集整理
百度 乐晴智库,更多深度行业研究资料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