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太原张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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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中国民间资本有了好出路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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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chuzu 发表于 2019-3-4 15: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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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张建宏 发表于 2019-3-4 15:46:16
xinchuzu 发表于 2019-3-4 15:33
有了职责就任新,本来是工作本能,也成了特权,哪一个“国家工作部门”不是如此?它们敢这样做,还不是向 ...
看来反腐取得压倒性胜利,还是不行,得从规则制订、完善、和执行方面进行改革,知道资本主义为什么当官的各行其责,一把手都是选举产生,除了规则,不让他们随便胡来,他们也不能任免其他民主选举产生的下级一把手,这才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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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9-3-4 18:17:52
xinchuzu 发表于 2019-3-4 14:23
这些人握有最高权力,控制着一切,你去惩治哪一个????你敢说出他们的名字,可能活不过10分钟!

最高 ...
最高法的大法官 王林请 被迫央视认罪,构成了 成语 林清盗卷,你居然还不吸取教训?你看他一派胡言,你认为所说是真的吗?三岁的娃娃有这么弱智吗?下一步,他还会被判刑!
1,反社会人格的新出租,你怎么知道他是被迫的,被冤枉的,被诬陷的?
你并没有什么理由,更没有什么证据,你都是信口胡说。


2,从常情常理来看,最高法很难去偷窃自己的案卷,他不可能是说:最高法的案卷被最高法丢失了,或被窃了,最高法就不进行审理了等等等。

也就是说,假设最高法搞什么营私舞弊,他不会用这种办法。

假设最高法想搞营私舞弊等等,他直接对法官施加影响就行了,让法官对有一些证据、有一些法规搞视而不见,搞曲解等等。而不是对内对外宣称:我最高法,我把我的案卷弄丢了,被窃了,我厉害吧?

退一步说,假设最高法不搞营私舞弊,是个别上级想搞营私舞弊,但是,这个上级实在没辙,只好出一个下策:这个上级亲自,或者安排某人,去偷窃王法官办公室里面的案卷。偷完了之后呢,这个上级就能实现他的个人意图了。
----------这个,这个,怎么看怎么不对味,好像小孩子的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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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张建宏 发表于 2019-3-4 18:27:41
1993110 发表于 2019-3-4 18:17
1,反社会人格的新出租,你怎么知道他是被迫的,被冤枉的,被诬陷的?
你并没有什么理由,更没有什么证据 ...
中国的法律法规,没有细致到可以按规执行的程度,如果按规则办事是行不通的。

山西省太原的人大副主任张茂才被反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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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张建宏 发表于 2019-3-4 18:29:04
xinchuzu 发表于 2019-3-4 15:33
有了职责就任新,本来是工作本能,也成了特权,哪一个“国家工作部门”不是如此?它们敢这样做,还不是向 ...
又被审核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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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张建宏 发表于 2019-3-4 19:41:43
xinchuzu 发表于 2019-3-4 15:33
有了职责就任新,本来是工作本能,也成了特权,哪一个“国家工作部门”不是如此?它们敢这样做,还不是向 ...
中国的法律法规,没有细致到可以按规执行的程度,如果按规则办事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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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9-3-4 19:51:54
1993110 发表于 2019-3-4 18:17
1,反社会人格的新出租,你怎么知道他是被迫的,被冤枉的,被诬陷的?
你并没有什么理由,更没有什么证据 ...
假若是说,有某个上级,或某个工作人员,他想毁损证据,所以去王法官办公室里偷窃案卷,意图搞鬼,这种可能性存在,但是很小吧。

假若是说,有某个上级,或某个工作人员,他过于笨蛋,或者一时笨蛋,所以去王法官办公室那里偷窃案卷,意图如何,这种可能性存在,但是很小吧。

假若是说,有某个上级,或某个工作人员,他出于公心,为了反对营私舞弊或者其他动机等等,而想获取卷宗,所以,就到王法官办公室里去偷窃案卷,这种可能性存在,但是很小吧。
另外,其实他也可以光明正大搞复印,或者偷偷摸摸搞复印,等等。

再一点,最高法里面是有一定的监控措施、防盗措施的。进入王法官办公室也需要条件(是熟人或者有钥匙或者能开锁等等)。
再一点,以任何动机意图,去偷窃案卷(唯一案卷或者副本案卷),从而,意图达到某种结果,或者真能实现某种结果,这必须是内部人。而内部人,一是本来就有可能,以看上去光明正大的途径去接触到这些案卷,二是不可能头脑太幼稚,以幼稚的筹划去实现幼稚的结果。
再一点,有外部的小偷等等,无意中偷窃了这些案卷,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综上也就是说,

第一,最高法或者其里面的工作人员,以任何动机意图,去王法官办公室里面偷窃卷宗,这种可能性不符合常规常理,可能性或许存在,但是很小,

第二,大家缺乏理由,更缺乏证据,认定王法官是被冤枉的,被迫害的。
-----如果王法官被迫害,可能是由于他想伸张正义什么的,那么,他会因为举报或者意图举报,而以其他理由(譬如涉嫌受贿),被打击报复,而不是说,别人给他栽赃,说他监守自盗,亲自盗窃自己保管的案卷,从而对他打击报复。何况,这是王法官自己说,自己保管的案卷被盗了。
-------那么还有可能,王法官因为某种动机,想把事情搞大,故意虚报说,自己保管的案卷被盗窃了,那么,这就是虚报而已,并不是别人前往盗窃了,栽赃给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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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chuzu 发表于 2019-3-4 21: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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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太原张建宏 发表于 2019-3-4 21:34:31
xinchuzu 发表于 2019-3-4 21:25
如果不能运作,又怎么叫做“法律”?
你知道的,外国的法律条款要细致很多,边商品说明书都比我们的详细。以前纳闷外国怎么一个报告就几百页,现在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20
xinchuzu 发表于 2019-3-4 2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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