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对于收费(这里指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征税的区别,及两者同时并存的原因,学界多有讨论。我从预算角度觉得目前有必要对一些收费应当改为税,具体讨论如下:
大家都知道,收费是对耗费成本的一种补偿,也是有专门用途的一种收入,而税收一般没有指定用途,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职能及法定权限、预算程序作出具体安排。从管理上看,收费取得的收入管理比较宽松,而税收收入管理比较严格。也正是这个原因,目前,税收收入在安排使用上受到更多的监督和限制,而各项收费则漏洞较多,虽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但总的来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上拨回征收部门使用,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收支挂钩,多收多支”的性质,征收部门仍然有着多创收的冲动,影响了其执法行为的公正性,为社会舆论所质疑。而腐败、支出管理混乱、小金库也多与这些收费有关。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预算监督,将收费纳入预算监督范围。必须釜底抽薪,将一些问题比较突出、成本补偿特性不明显、垄断部门的收费改为税收,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支出用途,接受人大、审计、社会舆论的监督。比如,机场建设费、各项资格考试收费、工商管理收费、建筑项目收费、工本费等等。
另外,垄断部门的一些经营性收费往往定价不合理,远远高于实际成本,但由于属于经营性收费,脱离了人大、财政、审计的监督。典型的如邮政企业的包裹包装袋收费(一个纸箱4、6、8元)、机场打包收费(一律10元),其利润是几十倍、上百倍,但由于具有垄断地位,客户只能乖乖交钱。当然,更根本的改革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但需要假以时日,也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任务。
看看这几年公布的清理政府收费项目的新闻,经过多次清理仍然很多,而且一边清理,一边又不断产生新的收费项目,群众很难监督。真正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不生。让广大普通百姓奈何不得,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砍断这个伸向弱势群体的黑手,还世界以公平。
综上所述,预算改革不仅需要讨论监督的方式、机制,还要扩大监督的范围,使公共支出都纳入监督视野,减少各种违规及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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