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说,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产生、发展、消亡是由生产力发展要求决定的。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会不断发展壮大,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会日趋衰亡。 就直接动力而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产生、发展、消亡总是与其代表阶级的形成、发展、消亡同步的。——注意:阶级的产生、发展、消亡和该阶级部分代表人物的出现、发展、消亡,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而不可混为一谈。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国有经济是其表现形式),是与现代化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有利于机器大工业和信息化智能化的新型工业的发展、壮大。因而,其发展壮大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国有经济),其代表阶级是工人阶级。工人阶级是与现代机器大工业发展共始终的,当代工人阶级与信息化智能化的新型工业的发展是相适应的。 阶级是一个经济概念,是依据其在经济上的地位、特别是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关系来加以划分的。 工人阶级是不掌握生产资料但通过与机器大工业时代的机械化生产资料相结合而加工制造各种工商业产品的人们所组成的经济集团。工人阶级是现代社会中劳动人民的主体,劳动人民则是人民群众的主体。 工人阶级是代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国有经济)的阶级,但工人阶级不(直接)掌握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不是现代社会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在现代社会中,直接生产劳动者往往不拥有(所有、独占)现代生产资料,但在生产过程中又必需与之充分结合。只有公有制经济,才能为这种充分结合创造最好的条件。 工人阶级作为人民主体中最先进的部分,(授权)其先锋队领导国家政权和经济社会发展,(授权)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国家机关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督查权,前述国家机关再授权专门机关或专责经济组织行使由所有权产生的运营权、经营权、决策权、管理权、……这种间接、复式、多层授权生产经营模式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生存和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但并不是决定生产资料公有制生存与发展的主要环节。 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如何生存和发展,除了其代表阶级如何掌握和运营其占有的生产资料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外,最重要的是该阶级如何推动其代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断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其自身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即如何使该种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断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扩大其规模。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以货币形式表现时即是公有资本、以实物形式表现时即是公有资产。公有资本的形成和扩张有三种基本形式:第一是“原始积累”,主要表现为革命时期的“剥夺剥夺者”,和平时期的“和平赎买”、“有偿征用”、“自愿归公”、“公私兼并(企业并购)”,等等,其实质是以某种方式直接将非公有制资本(资产)转化为公有制资本(资产);第二是“自主发展”,即将公有资本的盈利重新投入生产领域、转化为新增资本,从而实现公有资本的增殖扩张;第三是“外来增长”主要是将国家掌握的非资本性资源(如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投放于某些生产经营项目,从而使诸相关领域的公有资本规模得以增加。——第一、三种公有资本形成和扩张形式出现的越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生机、活力(优越性)越难以得到充分凸显;只有在第二种公有资本增殖扩张形式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生机、活力(优越性)才能够更为显著地展现出来。 只有当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增殖、扩张(见前述的三种基本形式)可以基本或完全满足生产力发展要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时,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才会伴随非公有制经济的日趋衰亡;在此之前,公有制经济的增殖、扩张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可以而且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并行不悖。 概而言之,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的变化是与其对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满足程度、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满足程度相适应的,而非公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的变化也是与其对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满足程度、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满足程度相适应的。 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优越性及其发挥的条件
1、有人说:“全民所有制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如果是在邓公“92年谈话”之前提出这一论点还是有道理的,现在还这样讲,就是过时的、不科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