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规定,公司应当出具自我评价报告,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同时要聘请具有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这里有什么说法没?为什么要求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呢?
才疏学浅,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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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rist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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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投稿]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一个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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