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通过生产产品获得收入扣除成本获得利润的。在企业中有以下公式存在:
总利润=总收入-总成本
总利润=(价格-单位变动成本)×销售量-固定成本
总收入=价格×销售量
总成本=单位变动成本×销售量+固定成本
总成本=不含利息地租中间投入成本+工资成本+折旧成本+利息成本+税收成本
财务核算收入、价格及成本均是不含税的,为了说明问题方便,我们把税收均包含进去。
有以下公式存在:
总价值(含税总产值,总收入)=总成本+总营业盈余(总利润)
=不含利息地租中间投入成本+地租成本+工资成本+折旧成本+利息成本+税收成本+总营业盈余(总利润)
我们假设总价值扣除不含利息地租中间投入成本后均是新增价值。
新增价值=地租成本+工资成本+利息成本+税收成本+总营业盈余+折旧成本
要素价值论认为:土地所有者分配到了地租,劳动者分配到了工资,资本所有者分配到了利息,企业家分配到了总利润。
这种说法是胡说八道。
实际情况是:土地所有者用土地使用权与企业交换获得地租,劳动者用劳动使用权与企业交换获得工资,借款者用货币使用权与企业交换获得利息,投资者用货币或其他所有物的所有权与企业交换获得了利润。
土地所有者、劳动者、借款者、投资者均是与企业交换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企业的总价值(交换价值)是市场决定的,与投入成本没有正相关关系。
总利润与总价值是正相关关系,与投入成本是负相关关系。企业要创造更多的总价值,使用更少的总成本,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
企业是创造利润的,不是分配价值的。土地所有者获得地租、劳动者获得工资、借款人获得利息、投资者获得利润,这都是交换,不是分配价值。
马克思认为利润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并认为雇佣工人应获得利润,这是大错特错。
要素价值论认为要素也创造价值,也应该分配价值,也是大错特错。
利润是企业创造的,是归投资者所有的。利润不归企业家所有也不归雇佣工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