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关于房产税征收的话题一波又一波,政府已经明确表示房产税已经进入稳步推进阶段,那么如果真的征收房产税了,首先受影响最大的就是有房的朋友,房屋持有成本将增大,特别是多套房产持有者,这些人就会想到买房套现,但是现在来了比房产税更重的税收,那就是房产在交易过程中要缴纳房产增值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关于二手房转让20%个税的提法,其实并非是新的规定,只是对过去规定的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应纳个人所得税中,第九款"财产转让所得"课税项目,第三条第五款"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明确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需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其征收税率为20%。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房屋买卖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关键是看卖方的名下(含配偶)是否还有其他房产,如果是唯一住房就不用交的,如果你是属于要交个税的,那么不管你是采用何种交易方式,都是一样的。例如想要卖掉一套200万的房子按照近几年的房价涨势来看,至少翻一倍,那么交易时就需要缴纳20万的个人所得税,算下来已经是重税了,如果是一二线城市的房子动不动就上千万,那么这个税收还会更多。

这个税收很大程度的锁住了房地产的流动性,大家都知道房子如果不流动就极大的减弱了金融属性,有效的打击炒房客的积极情绪,如果再加上房产税,那么多套房产持有者将牢牢被困住陷入尴尬局面,养房养不起、卖房卖不掉,对于政府调控楼市"房住不炒"起到了飞虫要的作用。

但是我认为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固然可以对投机投资性购房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加重交易环节的税负,也会对相当一部分改善型购房群体造成误,不同城市实施时应附加不同政策,避免在楼市调控中增加了改善型需求的购房压力。税收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部分城市可能会抑制二手房市场的发展,不利于盘活存量住房,增加市场供应。因此,各地方政府应该针对现实出台个税征收细则,明确20%个税应该怎么收,何时收等问题,使的这项政策达到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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