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为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决策的“落地生根”提供制度保障!阅读(5) 回复(0) 2019-04-22 17:56:40赞快速回复
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
为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决策的“落地生根”提供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邓小平.这已经是许多人耳熟能详的、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讲”的一个根本“道理”。
“这个道理”告诉人们: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有别于资本主义等其他什么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9页)。“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参见《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56—1357页)。
“这个道理”指明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两条基本途径(亦即必须解决好的两个重大课题):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把“蛋糕”做大;消灭剥削以消除两极分化——下决心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
剥削,一个基本的特征就是以生产资料(资本)为工具,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成果。
剥削,是两极分化的根源。无论“蛋糕”大还是小,如果没有剥削,就不会有两极分化。因而如果不从分配上消灭剥削,就不可能消除两极分化,也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
剥削,源远流长,是自阶级社会以来的历史现象,而消灭剥削,也同样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如果承认剥削是有“生命周期”的历史现象,如果承认“消灭剥削”是一个历史过程,那么,消灭剥削,是指望“突变”——一夜间突然消失?还是只能“渐变”——逐步减轻剥削程度、降低剥削率直至消亡?
如果承认“消灭剥削”只能只能“渐变”——逐步减轻剥削程度、降低剥削率直至消亡,那么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究竟该怎样践行“消灭剥削”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并形成了简明的“路线图”。
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领导主持制定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见“共同纲领”)的总方针,并提出了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劳动所得),逐渐减低生产资料报酬(资本所得)的原则——“逐步而稳妥地提高劳动报酬是正确的,必要的”。“提高劳动报酬,逐渐减低以至最后完全取消对生产资料的报酬”——摘自1953.10.4.中央的“指示”.“一般的原则是:必须随着生产的增长、劳动效率的发挥和群众的觉悟,逐步而稳妥地提高劳动报酬的比例”。
——摘自1953.12.16中央的“决议”.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分好不断做大的“蛋糕”的艰辛探索。
历经多年周折,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要让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收益分配论,之后,十六大进一步突出肯定、明确了劳动要素的地位。初次分配是基础,消灭剥削,首先应以初次分配为突破口,继而,十七大作出、十八大重申了随着经济发展(即“蛋糕”的不断做大),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
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方针,到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收益分配论,从宽泛地讲消灭剥削,到具体以初次分配为突破口,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劳动所得),逐渐减低生产资料报酬(资本所得)的原则,到作出随着经济发展(即“蛋糕”的不断做大),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重大决策,历经多年的艰辛探索,画出的是一幅日益具体、简明的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向着共同富裕发展的“路线图”。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同志不仅一针见血地点明了“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而且针对这个已经“比较突出”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必须“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严肃要求,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的郑重承诺,则体现了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信。
“脱贫攻坚”即将取得决定性胜利,当务之急是在此基础上,针对初次分配中“资本拿走的蛋糕多了,留给劳动的就少了”这个对劳动不公这个突出的历史问题,“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为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决策的“落地生根”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