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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如何形成:1,拍卖现象。在拍卖会上,一件孤品以10万标价起拍,经过十轮角逐以100万成交。结果是卖方获得了最大商品利益,买方付出最高价格得到商品。在角逐的过程中,一件商品不能同时出售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卖方选择出价最高的。角逐的过程实质是卖方在探寻最大商品利益的过程。那么拍卖会的市场意义是什么?从市场科学和技术的角度看,拍卖会是销售商品的一种市场技术手段,其结果和目的是卖方获得最大商品利益。在拍卖会上,出现了十个以上的价格,卖方选择最高价成交,获得最大商品利益。2,招标会现象。招标会是以买方以定额商品或项目,在不同卖方之间的选择。在质量相同的条件下,选择价格最低的成交。现在的问题是,拍卖和招标都是市场技术手段,它的共同之处是什么?卖方用拍卖会的方式获得最大商品利益,买方用招标会的方式最大的减少支出。卖方最求商品利益和买方减少支出,是买卖双方谋求自身利益的不同形式表现,都是通过市场技术手段在谋求自身商品或商业利益的最大化。在以上两种现象中,可以看出市场的运动是朝着最大商品利益方向,其中,最大商品利益是买卖双方的最大利益平衡。只要买卖成交,都是买卖双方利益平衡的表现。买卖双方对各自商品或商业利益的追求或保护,推动和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在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过程中,随着资本向符合市场运动规律的群体集中,市场集中度和运动的规律性表现的越来越明显。买卖双方用不同的方式追求或保护商业利益,拍卖或招标,既是买卖双方市场技术手段的不同形式表现,更是买卖双方共同的心路过程——为了实现自身商品或商业利益的最大化——即“看不见的手”在作用。同等质量,不同卖出价格,以较低价格成交,是买方原则;同等质量,不同买入价格,以较高价格成交,是卖方原则。买卖原则确定后,结合需求的结构和状态(西经表达为需求曲线),买卖的价量变化就会变得有章可循,为市场把脉,分析市场运行就不再是难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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