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经阐明,商品的价值=劳动价值+资本虚价值+优势代价值。
那么效用与价值是什么关系呢?从上述公式中不能直接看出来。
其实,效用与价值的关系,就在于效用对优势代价值的决定作用,确切地说,效用是决定代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
需要强调的是,自然学派所谓效用与使用价值意义相同,就是用途的意思,而且是直接使用的用途,不含用于交换的用途。
任意一个消费者,根据产品的效用,可以决定自己为该产品所甘愿付出的最高代价——甘付代价。
同时,由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有限,对该产品还有一个最高可以支付的代价——可承担代价。
最后,如果市场上有替代商品或竞争商品,这些商品的价格代表了第三个代价——竞争代价。竞争代价也包括消费者自制该产品所需要耗费的代价。
以上三个代价的最低者,可以决定消费者愿意为产品付出的最低代价(价格)。
而最低代价与该产品的生产厂家的生产代价(成本)的差额,称为该消费者的代价剩余。
有了以上概念铺垫,我们看看产品的优势是怎么确定的:
产品的优势与产品的供给量密切相关,与供给数量想对应的那些消费者的代价剩余之和,就构成了该产品的总优势大小,它是产品利润的源泉。
注意:这些消费者,是从代价剩余最高的消费者开始统计的,随着供给数量的增加,计入的消费者的代价剩余也逐渐降低。
当供给数量超过有效需求数量(代价剩余大于零的消费者的需求之和)之后,优势就会缩小,产品不得不卖给那些只肯出低于成本价的顾客。
总之,效用决定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甘付代价,进而参与决定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代价剩余,这个代价剩余就是产品优势的源泉。
而产品优势还与产品的供给量密切相关,这里指讨论不存在价格歧视,只能统一定价的简单情况:产品数量少,就可以只卖给那些代价剩余大的顾客,产品单价高,但销量低;产品数量增加,虽然随之增加的顾客的代价剩余低了,产品价格只能按代价剩余最少的那个顾客来定价,但销量增加,因此利润应该是增加的,在某一数量上,可以达到最大利润;如果数量再大下去,利润又会减少,甚至出现亏损。
优势可以归结为垄断,你能而别人不能。
垄断可以归结为具有控制市场上供给数量的能力,搞饥饿营销,造成“稀缺”。
只有当企业拥有优势,占据垄断地位的时候,才能够让价格超过成本,赚取利润,榨取消费者的代价剩余。
说一个推论:
效用参与决定优势,进而参与决定价格,但前提是供给者可以控制市场上商品的供给数量,即有垄断市场的能力!这样才能让供给数量小于有效需求量,才能实现利润;但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优势为零,效用对产品的价格通常就没有影响了,但它决定产品的销量等于有效需求量,即所有愿意为产品支付其成本以上价格的消费者的需求之和。
举一个特例:
产品成本1000元,而所有消费者对该产品的甘付代价决定了他们最多愿意出800元,那么该产品就没有市场,即便有生产者暂时提供,最后也会选择退市。
也就是说,该产品的有效需求量为零。
只有等到该产品的成本低于一部分消费者的甘付代价之后,有效需求量才会大于零,产品才有可能在市场上稳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