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人们经常有一种错误的思路:先通过价值论搞清楚谁能创造价值,然后据此推出谁有资格参加(一次)分配。比如劳动价值论就说,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所以价值都应该给劳动者,资本家剥削一部分(剩余)价值是不对的;
要素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说,劳动,土地,资本都创造价值,所以价值应由三者共同分配。
但自然学派的分配权价值论打破了这种错误的常规思路,而是指明了谁有权参加分配,谁也就创造了价值。
因此,价值理论已经无法为分配提供合理依据,我们必须直面分配问题,当面锣对面鼓地讨论分配问题。
当今社会,能参与一次分配的人分为三类:资本所有者;土地(优势)所有者;劳动者。他们也都是产品生产的参与者,为生产提供资本,土地,劳动。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产品生产方面,或者说在创造效用方面,资本,土地,劳动者都发挥了作用。
尽管有些政治经济学家(如斯密)以劳动者才是生产过程的主动者、而资本土地只是被利用的劳动对象为由,坚持产品是劳动产物(我个人也赞成这种说法),但也有大批的庸俗经济学家认为三者是一种合作关系,认为产品是三者合作生产出来的,以此为资本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参加分配提供看似合理的依据。
我认为,庸俗经济学的“合作”观点虽然有些“无耻”,但我们没有必要驳斥它,我们可以退一步承认这种合作关系,但有一条原则是不可退让的:人类生产过程是给人生产产品的!人的贡献或作用可以成为参与产品分配的依据,而物的贡献物的作用再大,它也无权参与分配给人类生产的产品!
因此,无论你说土地如何重要,无论你说机器如何先进如何神通广大,对不起:你是物,你是活雷锋,光干活不配拿报酬。谁敢说物因为在人的生产过程中发挥了作用,于是有权吃人类的大米饭,穿人类的衣服,住人类的房子,那么你犯了反人类罪!
具体举例:
耕者,土地,牛共同生产粮食,如何分配这些粮食呢?
首先,土地是最高尚的,最大公无私的,它老人家无欲无求,因此它没有分配权。
其次,牛是最倒霉的,它被人拉进了生产过程,起早贪黑做贡献,但是很不幸,它只能吃草,住牛棚,也没有分配权。
接下来,耕者是人,他为粮食生产付出了劳动,他有分配权。
还有没有?假设牛的饲养另有其人,养牛劳动当然也是在为粮食生产做贡献,间接贡献也是贡献!所以,耕者买牛或租牛的时候,要分给养牛劳动者一些粮食。
有些人则会说,土地和牛是物,但它们的主人是人啊!他们为啥不能参加产品的分配?
他们的主人虽然是人,但他们只是派了他们没有分配权的物参加了生产过程,自己没有参加没有做出贡献。
主人自己没有参加生产过程所以没有分配权,它的物虽然参加了生产但没有分配权,所以合起来还是没有分配权。
总之,谁要参加产品的一次分配,其依据只能是自己亲身参加了生产过程(这个生产过程是全过程,不是一个企业一个部门的局部生产过程),亲自为生产过程付出了劳动(付出了自己的体力脑力来促进产品的生产)。
如果你仅仅是土地的主人,而不付出劳动,不亲自利用土地生产而是企图租给别人,那么对不起,不但你没有分配权,而且你的土地也要被剥夺!土地母亲不需要这种寄生虫。
如果你仅仅是牛的主人,而不付出任何进一步的劳动,那么你凭借牛最多得到牛的市场价格规定的那些报酬,超过一分钱都是错的,都是对劳动者的剥削。——而牛的价格,只不过是对牛饲养者(生产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已。
自然学派的分配主张:按劳分配,唯劳分配。
土地等自然资源公有,原则上不收取地租,有必要收取的也只能用于公共福利建设。
废除利息,银行存款没有利息,贷款只收服务成本费。
取缔股市,债市,个人收入只能用于消费。
限制企业利润率,利润只能给企业劳动者发奖金。
破除各种垄断,实现市场的充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