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述晳儒之有关“不税”社会经济学研究的见解
晳儒之有关“不税”社会经济学研究的见解如下:
见解1:东晋陶渊明所理想的“不税”社会是一个以地租收入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社会(在毛泽东的名句“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源里可耕田”发表之前就已完成思辨的见解)。而东晋陶渊明所生活的现实社会则是一个以赋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社会。
见解2:在资本剥削还没有产生的封建时代,以地租收入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社会是一个“国民只有劳动收入(没有剥削)”的(商品经济)社会(邓小平离开江西之前就已完成思辨的见解)。据此推断,从理论上讲,在资本主义之后还有一个“国民只有劳动收入(没有剥削)”的(商品经济)社会。据说,在当时就把这一推断『在资本主义之后还有一个“国民只有劳动收入(没有剥削)”的(商品经济)社会』称之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林子力发表《论新型等价交换》一文就旨在倡导开展这一理论研究。
见解3:在当代,(1)创建自然资源类资产公有公益制度(这也就是“以地租收入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当代术语),以之取代自然资源类资产私有私益制度;(2)创建生产工具类资产劳动信贷制度,以之取代生产工具类资产资本信贷制度。完成了这两个制度的创建和取代之后的社会也是一个“国民只有劳动收入(没有剥削)”的(商品经济)社会(这是在林子力发表了《论新型等价交换》一文之后才完成思辨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