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认为教师工资高于公务员无可厚非,前者的劳动付出明显高于后者;
其次,LZ的两个理由和什么聚会的插曲我觉得有些牵强,第一:所有事业单位、大国企的工人工资都可以说是体制内的某个公务员决策的,决策者不一定是让所有人工资低于他自己的。第二:教师的利益还不至于靠社会团体来争取,起码有教委这个正式的组织在管理着。至于聚会一说更是以偏概全的很。
最后,鉴定完毕,LZ的命题以及论证十分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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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x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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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永远不可能高于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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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上船就得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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