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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评价:林地分配平等性视角——基于福建调查的实证研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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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总体来看,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使林地分配状况变差,但是对于初始林地面积较低的林户而言,林地的分配状况是改善的。总体状况变差主要是由于初始林地面积较高的林户得到了更多的林地。另外,林地面积的变化与林户改革前所拥有的林地面积之间是“U”型关系。这主要是由改革的自上而下和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共同造成的。    关键词:集体林权改革,不平等,洛伦茨曲线,基尼系数,泰尔指数
    一、引言
    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已历6年,评价此次林改的维度有很多,不同的研究者关注的焦点也不尽相同,但是,最为基本的维度大体有两个:公平和效率。现有对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为数不多的实证性评价的文献中,大多数文献主要集中在“效率”的视角,也有一些研究着重评价了20世纪80年代的集体林权改革。尹(Yin)等人发现,林权改革的福利影响主要取决于林权改革是否被适当地执行,如是否存在市场控制、价格扭曲和政策不稳定等。张(Zhang)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非集体化有助于推动林业的种植,但是并不能保证热带雨林的保护。张(Zhang)等人研究发现,改革对林地面积增加和木材采伐都有正向的影响,但是木材采伐并没有导致森林覆盖率降低。尹(Yin)等人指出,林户对改革的生产反应在不同地区是不同的,政策环境的不稳定性是农户反应不同的一个主要原因。刘璨等人的研究表明,社区林业发展能够有效地推动减贫,使收入分配更加平等。
    纵观这些实证研究,对新一轮林改的实证研究不是很多,从林地分配平等性视角进行研究的更少。但是,林地分配的公平性是林权改革的出发点之一,也是改革的主要内容,林地分配的公平性不但是此次改革能否顺利开展、能否产生积极影响的关键,也是事关改革地区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对改革的公平性评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如果仅从理论的角度,可以对此次集体林产权分配的公平性提出质疑。产权分配与投资的内生性问题已经被大量研究所证实。一些对非洲土地产权的研究指出,植树活动会使农产的产权更加稳定。贝斯利(Besley)在对产权与投资关系的研究中,着重考虑了二者之间的内生性问题,指出投资会对产权的形成和稳固产生影响。因此很难说是产权引起了投资,还是投资导致了产权。如果是投资导致了产权的话,那么穷人则有可能会得到比富人少的林地。在新一轮林改之前,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了“谁造谁有”的政策,所以在新一轮改革中投资和产权的形成与分配之间很可能会形成一种内生性关系,上一轮林农对林地的投资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这一轮林地产权的形成。由于上一轮投资是不平等的,往往是较为富裕的人才能形成更多的林地投资,所以在新一轮林改中,林地的分配也可能是不平等的。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分析来对新一轮林改的公平性作出评价。有鉴于此,本文着重从公平性的视角,利用福建调查数据对此次林改进行评价。
    二、方法与模型
    (一)不平等指标工具
    1.洛伦茨曲线。本文比较改革前后林地分配平等程度的一个重要工具是洛伦茨曲线。洛伦茨曲线的一个突出优点是直观性强。通过对比曲线与对角线的距离就可以对不平等程度进行判断。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其一个重要的缺点是当洛伦茨相交时不能对不平等程度作出判断。
    2.基尼系数以及泰尔指数。为了能在总体上对不平等状况作出比较,本文还选取了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等不平等指标。
    基尼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G1+iPi2(Pi)'Yi

式中,G代表基尼系数;Yi代表第i组人口总收入占全部人口总收入的比例;Pi代表第i组人口数占全部人口总数的比重;(∑Pi)'表示累计到第i组的人口总数占全部人口总数的比重。基尼系数越大,不平等程度就越大。
    泰尔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GE(1)ω1×log(ω1e1)

ω2×log(ω2e2)

+…+ωg×log(ωgeg)
    式中,ωg,表示第g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eg表示g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重。泰尔指数与基尼系数最大的不同在于泰尔指数给高收入组以更高的权重。
    (二)林户林地面积变化影响因素的实证模型
    对林户而言,其能得到资源的数量主要取决于两个变量,一个是政府的林地分配政策,二是自身能力。政策对于个体而言一般是外生的,因此在政策一定的情况下,影响资源获得数量的主要因素是自身能力。本文选择的自身能力衡量指标是初始林地面积。假设在相同制度的情况下,在以前的制度中,林户得到了更多林地,那么就证明其具有较强的林地获取能力。而林地获取能力越强,在新一轮制度变革中也就能得到更多的林地面积。但是在林地获取过程中,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干预力量也是不可忽视的,这一力量的影响会随着林户能力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林户能力与其资源增量会更多地表现为一种非线性的关系。不同的地区在制定或执行林改政策时,可能会面临不同的情况,以致其对于林户所造成的政策环境会有所不同,进而影响到林户改革前后林地的变化。本文将地区变量作为政策的替代变量纳入到了计量模型。
    综上,在实证过程中本文将资源增量与林户能力以及政策环境之间的关系用如下模型表示:
    y=β0+β1y1+β2y12+β3Di+μ    (1)
    式中,△y表示改革前后林户人均林地面积增量;y1表示改革前人均林地面积;Di表示地区变量;β0,β1,β2,β3,为待估系数;μ为残差项。
    模型(1)是本文的基本模型,其面临的问题之一是遗漏变量,为此本文将对户主人口统计学特征以及林地质量等变量进行控制,设定模型(2),并借此对模型(1)的稳健性进行检验。
    y=β0+β1y1+β2y12+β3Di
         +∑γX+β4q+μ    (2)
    式中,X表示户主人口统计学特征变量,具体包括户主为女性、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户主是否当过村干部等,林地质量用林地使用费来衡量。
    三、数据
    本文数据基于孔祥智2005年和2006年对福建三县(YA、GZ和SW)的调查。该调查在县级以及村级范围内具有代表性,有效样本为320个林户。
    在本文中,该数据较为严重的问题是数据缺失。由表lA可以看出,改革前后的“人均林地面积”和“人均责任山面积”指标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数据缺失问题,其中“人均责任山面积”指标数据缺失问题最为严重,其改革前后的观测值分别只有87个和39个,相对于样本数而言,其缺失率达到了72.81%和87.81%。如此巨大的数据缺失率很容易使计算结果出现偏差,所以需要对数据进行处理。一般而言,林地面积对于林户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林户应该清楚自己的林地面积。有理由认为缺失数据有相当一部分是0。这主要是由于调查员在调查过程中为了提高速度将。答案暂且不填,事后又忘记填写,问卷收回以后,问卷录入的工作又由其他人员来完成,最终形成了大量缺失数据。因此,本文对缺失数据的处理方法是将其赋值为零。
    为了进一步验证该方法的有效性,本文将处理后的数据和处理前的数据都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比发现其基本结论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为了简单起见,本文仅提供数据处理前的分析结果。
    模型(1)和模型(2)所涉及的主要变量特征见表lB。从中可知,改革前后有的林户林地减少,也有的林户林地增加。样本中男性为户主占据多数,年龄平均为46岁左右,受教育程度大都为初中水平,有过村干部工作经历的占24%,责任山使用费大约为27元/亩。

    四、实证分析结果
    从农户对改革公平性的评价来看,很难对改革公平性作出总体性判断。认为林权改革分配公平的与认为林权改革分配不公平的林户所占比重相差不是很大。样本中49%的林户认为改革是公平的,但是也有40%的林户认为改革是不公平的。由于受到调查诱导等多种数据搜集问题,经济学研究中对主观评价的测量数据的有效性往往存在较大争议。以下本文将着重对比改革前后林地分配变化,从客观角度对改革公平性进行评价。
    (一)相对于其他土地资源而言,林地平等程度较高
    样本中农户的土地主要是林地,其次是鱼塘、荒地(荒山)和耕地。林地面积是其他各项土地资源面积总和的18倍之多。由于相对林地而言,鱼塘、荒地(荒山)和耕地极为稀缺,所以其在林户生产中的地位也相对低一些。对于这些资源的分配,林户不会太关心,这在一定程度上孳生了这些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另外,这些资源的存在也可能具有较大的偶然性,与个人投资行为(如对山地的开发等)有很大关系,因此这种资源分配很容易不平等。图1给出了各资源分配的洛伦茨曲线。从中可以发现,随着人均土地面积的增加,相应资源分配的平等程度在提高。

    (二)总体来看,改革后的林地分配状况变差
    1.总体林地分配变化。图2是改革前后林户人均林地面积分配的洛伦茨曲线,是一种洛伦茨相交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赋予某一类群体更高权重的话,无法作出比较。当更关注人均林地面积较少的林户时,只需将注意力放在曲线下端,此时可对不平等状况作出比较。在这一区域可以发现,改革后的不平等程度要比改革前低。当更关注人均林地面积较多的林户时,只需将注意力放在曲线上端。在这一区域中,改革后的不平等程度要差于改革前,改革使高林地面积者的林地分配变得更加不平等。如果要在整体上对改革前后的不平等程度作出判断的话,则需要借助其他不平等衡量指标。表2A第一列给出了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的计算结果。

    从表2A可以发现,改革后的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都比改革前相应指标大,这说明改革后的不平等程度比改革前增加了。使用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的不同在于,使用泰尔指数计算出来的改革前后不平等程度变化(40.66%)要远远大于使用基尼系数计算出来的不平等程度变化(5.80%)。这说明,当给高林地面积林户更高权重时,不平等程度变得更大。


2.总体责任山分配变化。林农的林地主要有两类:责任山和租赁山。租赁山是林户林地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相对租赁山而言,责任山增加幅度更大,是租赁山的3.06倍。这反映出此次林改的重点是责任山。
    图3给出了责任山改革前后的洛伦茨曲线,也是一种洛伦茨相交的情形。对于人均面积较少的林户而言,改革后的洛伦茨占优,即林改后的平等状况要好于林改前;对于人均面积较多的林户而言,林改前的洛伦茨占优,即林改后的分配状况变差。

    通过计算责任山不平等指标发现,其不平等状况的变化与总体人均林地面积大体一致(参见表2A)。总体看,林改后的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要大于改革前的基尼系数,即林改后林地不平等程度增加。因此,仅就改革前后不平等程度的变化而言,责任山和总林地比较相像。
    但是,相对于总林地而言,责任山分配的公平性无论是在改革前还是在改革后都表现得更好,其相应的不平等指标值都要小于总林地。但是就改革前后不平等程度的变化而言,责任山不平等程度增加得更多。责任山基尼系数增加了7.30%,而总林地的基尼系数增加了6.09%。
    (三)地区间林地分配变化情况
    1.改革前后地区间比较。表2B给出了YA,GZ,SW等地改革前后人均林地面积的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对比改革前后三地的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我们可以发现,改革前YA林地分配的公平性明显高于SW和GZ,而SW林地分配的公平性也明显高于GZ。改革后SW林地分配的公平性要高于YA,YA林地分配的公平性要高于GZ。从林地分配不平等程度的变化幅度来看,YA,GZ,SW三地的基尼系数变化程度依次为22%,0,-2%。因此,相对于其他两地而言,YA的变化幅度最大。三地的泰尔指数变化程度依次为106.25%,-1.97%,15.00%。这表明如果给林地面积较多林户以更高权重的话,YA变化幅度更大。同时GZ和SW之间的排序也发生了变化,GZ林地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减少了,而SW林地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依然是增加的。
    2.改革前后地区内比较。图4~图6分别对比了YA,GZ,SW三地改革前后地区内部林地分配的变化情况。图4是一种洛伦茨占优,改革前的洛伦茨曲线占优于改革后。表明YA改革后林地不平等程度要高于改革前。图5说明GZ改革前后林地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变化不太明显。图6是一种洛伦茨相交的情形。对于林地面积较少的林户,改革减少了林地不平等,而对于林地面积较多的林户,改革增加了林地不平等。总的来看,其林地分配的基尼系数稍有下降,但变化不是很大。

    通过调查地区分组研究,发现各地区改革前后林地分配变化情况并不完全相同,但3个地区所表现出的基本特征与调查地区的总体变化情况基本相似,即对于林地较少的林户,改革增加了林地分配的平等性,而对于林地较多的林户,改革减少了林地分配的平等性。总体来看,改革使得林地不平等程度增加。

    表3给出了模型(1)和模型(2)的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即使控制了户主性别、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户主是否有担任村干部的经历、林地质量等变量,初始人均林地面积及其平方对人均林地面积增量的影响都是显著的。其中初始人均林地面积对林地增量有负向影响,随着初始人均林地面积的增加,林地增量在变小。初始人均林地面积每增加1亩,改革中其人均林地增加面积就会减少1.5亩~1.7亩左右。这一过程说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起到了“均山”的作用,使得改革前林地面积多的林户得到较少的林地,使人均林地面积少的林户得到较多的林地。但是初始人均林地面积的平方对人均林地面积的变化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说明随着初始人均林地面积的增加,其对林地增量的影响在变大。总的来看,初始人均林地面积与林地增量之间的关系是一种“U”型的关系。在一定范围内,初始人均林地面积与林地增量之间是一种负向关系,改革会增加林地分配的公平性。但是一旦初始人均林地超过了这个范围,二者之间又会呈现出一种正向关系。此时,改革会增加林地不平等。因此,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均了“大户林”的山,但是对于“超级大户”,不但没有均其山,反而是更助其焰,使其在改革中得到了更多林地。另外,从表3中还可以看到,地区变量对于林户人均林地面积变化的影响也是显著的。这说明,调查地区在改革中的政策公平性并不是一样的,这一点与表2中的结果相呼应。
    五、结论
    对于林地面积较少的林户而言,集体林权改革增进了林地分配的公平性;而对于林地面积较多的林户而言,改革使得林地不平等状况变得更严重。总的来看,集体林权改革并没有改善林地分配状况,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林地不平等程度。
    改革前后林户林地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与改革前林地面积相关,二者之间的关系是“U”型关系。在一定范围内,林地面积的变化随着改革前林地面积的增加而减少;而一旦超过了这个范围,林地面积的变化又会随着改革前林地面积的增加而增加。这表明集体林权改革使得林地面积较少的林户其林地分配状况得到了改善,但是最高端林地面积的林户其利益也没有受到损害,相反这一部分人也是改革的主要受益人。相对而言,林地面积处于中等水平的林户在改革中利益增加幅度相对于高端与低端林地面积的林户而言是较小的,甚至是负向的。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改革总体上是在试图实现林地资源的分配公平,但是这种努力的结果会因林户林地获取能力的不同而不同。
    这很有可能是改革自上而下和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共同造成的结果。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具有较高林地资源获取能力的那一部分人,一般是社区的精英,他们对上层决策者具有更大的影响力,甚至有可能直接就是具体分配政策的制定者。而这一部分人在作出是否进行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经济理性人,首先考虑的是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改革一定能给其带来好处。另外,先前的制度总是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变量,也就是所谓的“路径依赖”。集体林权改革借鉴的是农地家庭承包制的改革经验,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丰富和完善,是继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的“第三次土改”。而农地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先是自下而上,而后才是自上而下,因此改革中土地分配的公平性在较大程度上得到了重视和贯彻。而农地制度改革的这一特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集体林权改革,林地分配的公平性是在制度设计之初就极为重视的一个因素。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强调,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首先要“确保农民平等享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一定要均山均林到户,把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能均山均林的要到户,不能均山均林的,要均股均利”。这样一方面由于路径依赖,集体林权改革要坚持公平,另一方面改革的自上而下又必然体现精英的意愿,确保其利益,最终的结果是只能实现低水平公平。
    最后,在所调查的三个地区中,通过对各个地区改革前后林地分配平等性状况的考察,笔者发现虽然其中存在一些不同,但各地区林地面积分配变化情况大体与总体林地面积分配变化状况相似。
    参考文献
    [1]Yin Runsheng,Xu Jintao.A Welfare Measurement of China's Rural Forestry Reform During the l980s[J].World Development,2002,30(10).
    [2]Zhang Yaoqi,Jussi Uusivuori,Jari Kuuluvainen.Econometric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Forest Land Use Changes in Hainan,China[J].Canadian Journal of Forest Research,2000,(30).
    [3]Zhang Yaoqi,Uusivuori Jussi,Kanluvalnen Jari.Impacts of Economic Reforms on Rural Forestry in China[J].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2000,(1).
    [4]Yin Runsheng,David H.Newman.Impacts of Rural Reforms:The Case of the Chlnese Forest Sector[J].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7,(2).
    [5]刘璨,许勤,马天乐.社区林业与消除贫困样本农户收入及生产要素结构分析[J].林业经济,2000,(6).
    [6]John W.Bruce.A Perspective on Indigenous Land Tenure Systems and Land Concentration,in Land and Society in Contemporary Africa[M].N.H.:Univ.Press New England,1988.
    [7]Davld A.Atwood.Land Registration in Africa:The Impact o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J].World Development,1990,(18).
    [8]Timothy Besley.Property Rights and Investment Incentives:Theory and Evidence from Ghana[J].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5,(5).
    [9]郭艳芹.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对福建省的实证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7.
    [10]孙娟.WTA、林农意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公益林管扩[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7.
    [11]中国启动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EB/OL].http://news3.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8-26.
    [12]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谈“深化林权改革,促进兴林富民”[EB/OL].http://www.gov.cn/zxft/ft70,2009-07-12.
    (作者介绍:郑风田(1965一),男,河南正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阮荣平(1983一),男,河南开封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郑风田 阮荣平 来源:《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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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ulingling 发表于 2011-3-1 11:00:4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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