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险基金
欧盟拟严管
【联合晚报╱编译范振光/综合报导】
2010.02.08 02:21 pm
欧盟为加强管理避险基金,今天提出最新版「另类投资基金经理人指令」修正草案供欧洲议会审议,修正条文多达两千,欧洲避险基金业重镇英国警告,如果修正案通过,将引发「系统性崩溃和市场动荡」。
部分人士认为,避险基金的操作模式使全球信用危机恶化,并在某些金融机构的倒闭过程扮演关键角色,欧盟因而想修订「另类投资基金经理人指令」,加强管理避险基金。法国和德国一直认为,避险基金有如金融系统中的蝗虫。
欧洲四分之三的避险基金把总部设在伦敦,每年缴35亿英镑(约台币1753亿)的税给英国,因此英国非常关心避险基金可能受到新管制,游说欧盟放松修正案规定。英国央行还特别成立「金融市场法规委员会」,研究欧盟的法规修正案。
欧盟拟限制避险基金取得的债权金额、提高其资本准备、要求提供更多关于操作方式和客户的信息,并禁止欧盟境内和境外的避险基金相互持股。
金融市场法规委员会和避险基金业者研商后,提出欧盟修正案的报告。报告认为,业者最大的疑虑是,欧盟不知如何界定避险基金或其业务范围,而且修正条文和部分现有法规相互抵触,如果修正案条文不调整,将产生法律矛盾,引发混乱。
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经理人指令」管理范围涵盖避险基金、私募基金、不动产基金。相关基金业者认为,制定一体适用的法规不切实际。
【2010/02/08 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