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天知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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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探讨] 对等的逻辑不一定是正确的逻辑 [推广有奖]

21
sdhb 发表于 2019-5-21 13:52:41
我要做事了,明天见。
我劝你,你老老实实拜我为师,我教你现代讲道理的知识。你一步到位做现代人,不再是老帽了。

22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5-21 13:54:47
sdhb 发表于 2019-5-21 13:43
你又偷奸耍滑。
这是我提示你,到底错没错,这个是需要你反驳的。我提示你到这个程度,你还不行。那你真 ...
这样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1是错的。
--------
对呀,你第一条就错了,应该是: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剥削劳动者所得。

23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5-21 13:55:32
sdhb 发表于 2019-5-21 13:43
你又偷奸耍滑。
这是我提示你,到底错没错,这个是需要你反驳的。我提示你到这个程度,你还不行。那你真 ...
2 资本家一方,工人一方,共2方。 这是事实。和事实是不能辩论的,事实总是对的。
-------
是事实,但含糊其辞。
准确地说,应为:资本家是剥削方,工人是被剥削方,共2方。

24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5-21 13:56:22
sdhb 发表于 2019-5-21 13:45
是你没本事,看不懂,不要怪人家。
“这样,逻辑上才是对等的”,显然,对等是你的一个依仗啊,否则你强调它干啥?

25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5-21 13:59:15
sdhb 发表于 2019-5-21 13:47
你这样是单边的。

应该是前提 1. 剩余价值是剥削所得。是错的。
单边怎么了?单边难道代表错误吗?

你打你爹就是忤逆!你能说你爹打你也是忤逆吗?
中日战争,日本是侵略,中国是被侵略,你能说中国赢了就是中国侵略日本吗?

26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5-21 14:00:08
sdhb 发表于 2019-5-21 13:48
2 是事实,事实是不会错的。
事实不会错,但你是在含糊地总结事实,漏掉了关键信息,所以引发了后面的错误。

27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5-21 14:36:41
sdhb 发表于 2019-5-21 13:47
你这样是单边的。

应该是前提 1. 剩余价值是剥削所得。是错的。
刚刚还嘴硬“对等只是现象不是理由”,现在立刻拿“单边”来指责我了!

28
wzwswswz 发表于 2019-5-21 15:25:47
sdhb 发表于 2019-5-21 12:57
资本家和工人不是小偷,不要不当类比。

下面只是逻辑练习,不要过度解读。
你来做一做你的逻辑练习,只是我给出了某种情况下剩余价值为负的原因:

逻辑练习:

1.  剩余价值是剥削所得。
2. 某船东(资本家)为一方,工人为另外一方,一共2方。

3. 剩余价值大于零时,是资本家剥削工人; 当遇到风暴,船东(资本家)损失了财产、赔了钱时,剩余价值小于零,资本家被剥削。

因为,只有2方,所以,只能是工人剥削船东(资本家)。
剩余价值改变正负号,双方换位,这才是合乎逻辑的。

如果你认为上面有逻辑错误,请说明。到底是哪里错了?

如果你说不出来,那么你就必须承认,这是多么美妙的逻辑啊!真是sb的逻辑!

29
sdhb 发表于 2019-5-22 00:19:57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5-21 14:36
刚刚还嘴硬“对等只是现象不是理由”,现在立刻拿“单边”来指责我了!
先看看实际情况,资本家有时赚钱,有时赔钱,这是普遍发生的。工人一直是拿工资的,从来都不赔钱。老板赔钱,发不出工资了,工人也就不上班了。另外,工人中拿了工资磨洋工的现象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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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主张 :剩余价值是剥削所得。因为,资本家赔钱是经常发生的,所以,这个主张必须要可以解释资本家赔钱时的情况。

看看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得到什么结论。

1. 剩余价值是剥削所得。
2. 资本家一方,工人一方,共2方。
3. 剩余价值大于零时,是资本家剥削工人; 当剩余价值小于零时,资本家被剥削。
因为,只有2方,所以,(4)只能是工人剥削资本家。

剩余价值改变正负号,双方换位,这才是合乎逻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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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这个论证的结论 (4. 当剩余价值小于零时, 只能是工人剥削资本家。) 是错的,
来分析一下,看看这个论证错在哪里。

在这个论证中,1 和 2 是前提 ,3是说理。在这3个里面,起码有一个错,结论才会错。

3 是基于前提1和2的说理,3的逻辑是正确的,所以,3没错。
2 是事实,事实就是事实,和事实是不能辩论的。所以2也没有错。
这样,只剩下一个可能,那就是 1 剩余价值是剥削所得。这个主张是错的。

综上,如果,结论 (当剩余价值小于零时, 只能是工人剥削资本家) 是错的,则,前提1 (主张 剩余价值是剥削所得)是错的。

------
说:“资本家是剥削方,工人是被剥削方”,这是对剩余价值大于零时,的描述,不是对2的反驳,因为,依然是资本家一方,工人一方。 另外,顺便讲一下,
因为,这只是描述了剩余价值大于零时的情况,没有描述剩余价值小于零时的情况,所以这个描述是不全面的,单边的。还需要描述剩余价值小于零时的情况,“资本家是被剥削方,工人是剥削方”。
完整的描述是:

“剩余价值大于零时,资本家是剥削方,工人是被剥削方。

剩余价值小于零时,资本家是被剥削方,工人是剥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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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 不是在讲道理,是耍赖,所以是无效的。而且,这个讲法对双方都适用: 资本家吃亏时,资本家偷鸡不成蚀把米;工人吃亏时,工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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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面的看问题,不能只从一个角度,片面的看问题。这是普遍真理,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遵守,并不是只在这里才需要遵守。







30
sdhb 发表于 2019-5-22 00:56:34
wzwswswz 发表于 2019-5-21 15:25
你来做一做你的逻辑练习,只是我给出了某种情况下剩余价值为负的原因:

逻辑练习:
“遇到风暴”是偶然因素,是不能用来做普遍的理由的,sb才不懂这个道理。[t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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