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简介
南昌大学是国家原“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是集经济、贸易、管理于一体的文理渗透的综合性学院,现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工商管理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会计学系等5个系,南昌大学中法工商管理教育培训中心、南昌大学MBA教育中心、南昌大学MPAcc教育中心等4个教育中心,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南昌大学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江西省协同创新中心-江西长江经济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挂靠本院。
学院现有区域与产业经济管理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属于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属于国家特色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学院现有教职工178人,专业教师153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津贴4人。
二、南昌大学经管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
(一)设岗学科及专业
1、设岗类别:招收杰出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江西省井冈学者(含青年井冈学者)、专职科研岗、短期助理教授和专职博士后、博士教师等8类。
2、设岗学科专业:拟在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等4个一级学科全年招聘。其中,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和工商管理属于紧缺学科。
(二)杰出人才的岗位条件、任务与待遇
1、杰出人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德;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少于6个月。
(1)应聘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杰出人才岗位(杰出-A岗),聘期五年。
①中国科[url=]学院[/url]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②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做出过突出的学术贡献,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开创性研究成果的资深教授。
③具有以上学术水平的国外科学家。
(2)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或“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杰出人才岗位(杰出-B岗),聘期五年。
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
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等。
③作为第一作者、独立作者、通讯作者在国际知名期刊或作为第一作者、独立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杰出人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
(1)坚持立德树人,践行师德师风,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理论。
(2)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引领学科发展,并提出前瞻性、战略性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团队协作攻关,并取得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3)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策划主持国际合作项目、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沿课题,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4)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内外优势资源,带领团队成员与国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富有成效的科研合作与交流,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5)杰出人才的具体任务由学校根据《南昌大学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及后备人选支持培育计划暂行办法》(南大人字〔2018〕29号)和《南昌大学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后备人选培育支持计划(暂行)》制定。
3、杰出人才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1)实行协议年薪制,享受岗位聘期内学校协议工资(税前)120(杰出-B岗)-200(杰出-A岗)万元/年(80-140万岗位工资加40-60万奖励性绩效)。个人具体年薪由设岗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拟聘岗位类型商议。
(2)住房补贴、安家费200-300万元(安家费为一次性支付,住房补贴分八年支付;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校外引进人员提供校内人才过渡房一套。
(3)全职引进的杰出教授,根据其所上岗学科的科研基础条件和签订的岗位目标和任务,提供学科和团队建设所需的学科平台建设经费100-300万元(根据专家论证确定),配备学术助手和行政助理。
(4)科研启动经费80万元。
(5)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用房。
(6)成果同等享受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奖励。
(7)可安排配偶工作。如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4-5万元;
(8)子女可入托附属幼儿园,就读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
(9)院内在编在岗受聘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住房补贴、安家费。
(三)学科领军人才的岗位条件、任务与待遇
1、学科领军人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德;身体健康,自然科学领域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
(1)应聘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学科领军人才岗位,聘期五年。
①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或“外专千人计划”项目,或者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或者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等,并同时主持承担过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家重点项目A+类及以上项目(领军-A岗)。
②入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或者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或者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并同时主持承担过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家重要项目A类及以上项目(领军-B岗)。
③入选国家百千人人才工程人选,或入选全国“四个一批”人才,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项目,或入选国家部委各领域领军人才,并同时主持承担过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家重要项目A类及以上项目(领军-C岗)。
④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教授或副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同行认可的高水平成果(领军-A岗—领军-C岗)。
(2)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且所申报学科设学科领军人才岗位,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学科领军人才岗位(领军-A岗—领军C岗)。
①应聘人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期刊或国际A+类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英文论文)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或国际A类期刊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英文论文)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0篇以上;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或国际B类期刊及以上、中科院一区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英文论文)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5篇及以上。
②应聘人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及以上。
2、学科领军人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
(1)坚持立德树人,践行师德师风,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理论。
(2)组织制定本学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正确把握学科发展动态,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带领团队成员在学科前沿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主动申报并承担国际合作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前沿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建设高水平科研团队。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学科领军人才的具体任务由学校根据《南昌大学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及后备人选支持培育计划暂行办法》(南大人字〔2018〕29号)和《南昌大学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后备人选培育支持计划(暂行)》制定。
3、学科领军人才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1)实行协议年薪制,学科领军人才享受岗位聘期内学校协议工资(税前)60(领军-C岗)-120(领军-A岗)万元/年(40-80万岗位工资加20-40万奖励性绩效)。个人具体年薪由设岗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拟聘岗位类型商议。
(2)住房补贴、安家费100-200万元(安家费为一次性支付,住房补贴分八年支付;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校外引进人员提供校内人才过渡房一套。
(3)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4)如果职称不是教授者,聘任为校聘教授岗位,期间可以评聘高级职称。
(5)以学科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学术助手和行政助理,并资助科研团队建设经费10万元/年(学院预算经费单列)。
(6)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用房。
(7)成果同等享受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奖励。
(8)院内在编在岗受聘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住房补贴、安家费。
(9)可安排配偶工作。如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4-5万元;
(10)子女可入托附属幼儿园,就读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